新時代高科技不計其數越來越發達,小伙伴們看過不少科技新聞吧,在我們生活中應該也用到很多這些高科技東西,有哪些小伙伴值的關注的呢,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篇有關科技方面知識,希望大家會喜歡。
對于電子商務部門來說,政府可以在商品和服務稅(GST)框架下允許在線平臺,例如為供應商上傳。作為正在進行的電子發票審判的一部分,已經發布了一套以常見問題為形式的詳細澄清。
澄清稱:“電子商務運營商可以代表供應商要求電子發票。一位政府官員告訴ET,這件事已經被政府處理了,一旦試驗期結束,就可以允許了。”審判現在開始.它需要修正...這個問題已經討論過了。普華永道合伙人Prashanth Agarwal表示:“允許電子商務平臺代表供應商進行電子發票合規操作,將大大有助于促進此類供應商的合規。考慮到關鍵性,企業跟蹤它們是很重要的。此外,企業應該參與測試階段,作為他們準備在4月1日直播的一部分,Agarwal說。從1月1日起,為營業額超過500盧比的企業,GSTN門戶網站上的電子發票自愿上傳開始。對于年營業額超過100盧比的企業,從2月1日起生效。根據常見問題解答,每個電子發票只允許10,000行項目。根據常見問題,外國服務提供商必須建立當地實體,以便與發票登記門戶(I RP)進行整合。專家們表示,這些澄清將有助于企業為新系統做好準備。“隨著電子發票API的規格被發布給各家公司,政府很快實施該API的意圖得到了加強,”稅務合作伙伴EY的Abhishek Jain說。“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澄清了一些模棱兩可之處,如沒有要求發票注冊門戶驗證交付查爾蘭和供應單,每份電子發票允許10000行項目,修訂商品服務稅發票法以與電子發票保持一致等,及時發布應有助于企業更好地適應這一新系統。”從4月1日起,對于營業額超過100盧比的企業,政府門戶上傳發票的電子發票系統將被強制推出。此外,對于年營業額超過500盧比的企業開具的B2C發票,從4月1日起,電子掃描快速響應(Q R)代碼將是強制性的。電子發票將有助于簡化間接稅制度,并確保更好地遵守,對逃稅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