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原女副市長吳麗華被雙開!通報稱其甘于被“圍獵”,污染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吳麗華。 圖據慶陽市政府網站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7月11日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準立案的慶陽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麗華嚴重違紀違法案,甘肅省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麗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涉案財物一并移送。
甘肅省紀委監委稱,經查,吳麗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丟棄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受到黨紀處分后,仍無收手之意,轉移隱匿財產,掩蓋違紀違法行徑,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宴請及旅游安排,借公務出境變相旅游;無視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一再拒絕組織挽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生活紀律,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法,放縱貪欲,以權謀私,甘于被“圍獵”,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且本人及其家庭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甘肅省紀委監委還表示,吳麗華的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系,污染任職地方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簡歷顯示,吳麗華,女,1965年3月出生,甘肅慶城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早期曾歷任慶陽地區婦聯副科級秘書、正科級秘書,慶陽地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組織科副科長等職,2001年任華池縣委副書記。2005年,任慶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后兼任市委企業黨建辦主任。
2010年1月,吳麗華任環縣縣委副書記、縣長,2011年9月任正寧縣委書記,2016年12月同時擔任慶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20年3月卸任正寧縣委書記,專任慶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直至今年4月7日被查。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吳陽 實習生 任彤彤
編輯 潘莉 責編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