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連墻件,連墻件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連墻件是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構件。
2、采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組成的連墻件為剛性連墻件,采用鋼筋作拉筋構成的連墻件為柔性連墻件。
3、在雙排腳手架中一般都是用剛性連墻件。
4、連墻件間距是指相鄰連墻件的距離,通常可以布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
5、 6.4.2 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2) 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宜優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2步)。
6、 6.4.3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
7、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
8、 6.4.4 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9、 6.4.5 連墻件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或拉筋宜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采用上斜連接; (2) 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
10、采用拉筋必須配用頂撐,頂撐應可靠地頂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結構部位。
11、拉筋應采用兩根以上直徑4mm的鋼絲擰成一股,使用的不應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徑不小于6mm的鋼筋。
12、 6.4.6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
13、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14、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
15、 6.4.7 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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