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3歲女童窨井亡,3歲女童窨井墜亡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如果挖坑、修理、安裝地下設施等。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未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檢查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第八十七條從建筑物上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應當予以賠償,但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除外。
4、第八十八條因堆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物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5、第八十九條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散落妨礙他人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6、擴展信息:
7、案例:修路沒預警出租車陷大坑。
8、凌晨3點30分,由于施工路上沒有任何警示標志,一輛行駛中的出租車墜入直徑2米的深坑。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司機雷等了8個小時后,市政工作人員終于幫他把車拖了出來。
9、事發北土城西路與馬甸東路交叉口西南角。昨天上午11點半,司機雷師傅還在路邊等著。他開的出租車車頭陷進坑里,車尾高高的。前保險杠和底盤不同程度損壞。
10、坑直徑約2m,深40cm,旁邊有兩塊施工用的鋼板。附近瀝青路面有施工標志,但未發現道路施工警示牌。雷師傅說,凌晨3點多,他正從北土城西路右轉。突然,他感覺“咯噔”一下,整個車身沉了下去,掉進了坑里。
11、臨近12點,市政負責人趕到現場,稱現場沒有任何警示標志,可能是附近車主停車時把錐筒拿走了。市政公司愿意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下午1點左右,事故車被移走,現場恢復正常交通。
12、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13、來源:人民網-修路沒預警出租車陷大坑。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