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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蘇省土地征用與土地收益分配現狀
江蘇省已經進入城鎮化(>30%)加速階段,以建設用地為主的資源消費急劇擴張。據估計,全省城鎮化水平每提高1個百分點,占用耕地數量為0.53-0.8萬hm2,按0.67萬hm2推算,到2010年,全省新增城鎮用地需求約為8萬hm2。以人均0.067hm2耕地算,到2010年全省將新增120萬失地農民,他們未來怎樣生活?為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全省的現實狀況。
1.1土地“農轉非”概況
由于城鎮化的需要,全省土地“農轉非”速度加快。2002年底,江蘇省建設用地總面積達到171.36萬hm2,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16.05%。當年批準的農轉非土地為2.48萬hm2,相當于一個縣的土地面積,其中,農用地轉用面積2.08萬hm2,占84%。同年經批準的實際用地為1.58萬hm2,若加上未經批準的計劃外建設用地,實際建設用地遠遠超出這個數字。土地“農轉非”后的用途以工業和第三產業用地為主。在2002年的實際建設用地中,全省工業用地占49.7%,商業、旅游和房地產開發用地占28%。土地“農轉非”仍以國家征用為主,集體土地流轉的比重不斷增加。
1.2土地價格
在急于招商引資,擴大區域經濟規模,加快GDP增長速度的政績經濟驅動下,各地各級競相出臺土地利用的優惠措施。在出讓方式上,多采取協議出讓。2002年,全省出讓土地10123宗,其中協議出讓7784宗,占76.89%;招標出讓1250宗,占12.34%;拍賣出讓888宗,占8.77%;掛牌出讓201宗,占1.99%。并盡量壓低土地出讓、出租價格。各地招商地價一般在120―150萬元/hm2之間。而土地實際出讓價格應該在375―525萬元/hm2。
1.3土地收益分配
調查表明,全省土地用途轉變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約得60%―70%,村一級集體經濟組織得25%―30%,農民只得5%―10%。加之征地補償分配混亂,鄉鎮、村、組、農民之間缺乏可操作的統一分配方法,導致農民所得進一步減少。以海門市的征收標準為例,僅縣以上各級政府和部門每公頃土地收取各種稅費37.2萬元,支付給村組和農民的每公頃37.5萬元左右,其中70%給農民,農民能夠拿到的只有26.25萬元,約占征地總費用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