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公司法 虛假出資,股東虛假出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股東虛假出資的法律后果是構成虛假出資罪,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或者不判處主刑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資不到位和虛假出資區別
1、未履行出資義務包括:
(1)虛假出資:是指宣稱其已經出資而事實上并未出資,其性質為欺詐行為,如以無實際貨幣的虛假銀行進帳單,對帳單或者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和公司登記;
(2)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資本驗資之后,將繳納的出資抽回,其性質亦屬欺詐。
(3)遲延出資:是指股東不按章程規定的期限交付出資或辦理實物等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4)出資不足。所謂出資不足,是指在章程規定期限內,股東僅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諾的其出資義務,且至今未能補足出資的情形。出資不足是股東違反出資義務中最為普遍的現象。
(5)瑕疵出資:是指股東交付的非貨幣財產實際價值顯著低于評估價值,造成財產實際價值降低的。
2、虛假出資
所謂虛假出資,是指股東表面上出資而實際未出資,其本質特征之一是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付驗資,未實際出資也未能證明驗資后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公司未實際使用出資款項進行經營的行為,其本質特征是股東未支付相應對價而取得公司股權。實踐中,虛假出資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1)以無實際現金或高于實際現金的虛假的銀行進賬單、對賬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未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4)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賬戶后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項款項進行經營;
(5)未對投入的凈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您單位可以在拿出股東出資虛假的初步證據后,以股東為被告,要求股東對虛假出資進行舉證,對欠您單位的債務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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