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高新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辦理 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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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肇慶高新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具備從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審批申請條件的企業、機關團體、工商戶及個人。

二、辦理材料

黑色簽字筆填寫,內容清晰,屬單位申請加蓋公章;屬個人申請加按手指印。

加蓋公章;需提供原件復核

內容清晰,資料真實,加蓋公章

內容清晰,資料真實,加蓋公章

加蓋手指印,需提供原件復核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肇慶高新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1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準文件》;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肇慶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相關批準文件》;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特殊環節

四、辦理地點

肇慶高新區政德大街91號行政服務中心

五、辦理時限

2(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

第102項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實施機關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2015年)

附件4第67項“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已明確為后置審批。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

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

第二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

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

第二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活動。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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