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如何給被脅迫的殺人犯判刑?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八條 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判斷
(一)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常見的情形有: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二)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打擊,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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