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冬莉
新家因衣柜遲遲未安裝無法入住,導致業主一家只能暫住賓館。按照合同,如因品牌方原因延期交貨,應按延期時長給予消費者違約金。可當消費者前去申請要求賠償時,卻遭遇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和拒絕。無奈之下,她只好向極目新聞求助。
合同中對延期交付的約定
今年7月,市民肖女士在位于武漢市漢陽區的某品牌專柜看中了一套全屋定制家具,遂交付全款5.5萬元定制。雙方約定,產品預計制作周期為45天,合同交貨期限自2022年7月9日至8月24日。如因品牌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延期每日按合同總價2‰作為違約金賠償給消費者。
轉眼到了交付日期,肖女士多次催促商家盡快送貨并安裝,可對方卻遲遲無法交貨。
由于肖女士一家當時是租房住,眼看租期滿了,卻因柜子遲遲未安裝而無法住進新家,他們只能在外住賓館過渡。直到9月17日,師傅終于將衣柜送來并在幾天后安裝好。9月24日,已住賓館約一周的肖女士一家終于搬進了新家。
肖女士家中的定制衣柜
10月初,肖女士拿著合同來到該品牌專柜,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賠付延期交付的違約金。工作人員登記了肖女士的信息后告訴她,雖然送貨日期距合同約定的最后交付期延后了約20天,但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不能包括在內。“按照這個算法,他們只承認延期時間為11天,總金額約一千多元。”
11月11日,肖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8月底,她聯系門店負責人催促盡快安裝時,對方口口聲聲承諾,如果肖女士租房期滿后,卻因衣柜未安裝而無法入住新家,賓館費用由他承擔。“但直到現在,連著延期賠付的錢都沒有給,更別說我們住賓館的錢了。”
期間,她曾多次跟專柜負責人打電話催促,但對方要么說等通知,要么說:“我就是不給,你能怎么樣?”
肖女士認為,雖然這個延期賠付款并不多,但也是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如果沒有契約精神,那簽合同又有什么意義呢?”較真的肖女士氣憤地對極目新聞記者說。
11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該品牌所在賣場。經協調,該品牌門店負責人表示,會履行合同約定,盡快將賠付款匯至肖女士。
14日下午6時許,肖女士高興地告訴記者,她已收到該品牌的1254元延期賠付款。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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