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訓誡是否屬于行政處罰行為,訓誡是否屬于行政處罰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訓誡不屬于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1)警告、通報批評;
(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訓誡,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或者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4、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非刑罰性處置措施】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二、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1、調查取證:立案后,辦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調取證據,并可以依法進行檢查。調查取證時,一般應當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證》。
2、核審:案件核審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法制機構負責實施。核審完畢,辦案機構應將案卷、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建議及核審意見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審查決定。
3、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對行政處罰建議批準后,由辦案機構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權及其他權利。
4、處理決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經過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給予行政處罰、銷案、不予行政處罰、移送其他機關等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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