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罪的立案標準(拒執罪)

導讀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拒執罪的立案標準,拒執罪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若犯拒不執行判決、...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拒執罪的立案標準,拒執罪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若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那么當事人最多能被判處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處以一定數額的罰金。

2、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5、拓展資料:1.犯罪主體拒不執行裁判罪是一種特殊主體。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三、四、五條的規定,有以下三種:①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規定的曾有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的然人。

7、②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8、這些人員為了本單位的利益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嚴重后果,也構成本罪的主體。

9、③與被執行人共同實施妨礙執行和拒不執行的行為人。

10、這種人,因其不是被執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執行人或與被執行人事先通謀策劃,事后共同參與并實施了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行為的,應認定為共犯。

11、2.犯罪客體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審判機關裁判和執行的權威。

12、人民法院是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審判機關,所作出的裁判一經生效就具有強制力,負有履行義務和協助執行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執行。

13、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直接損害人民法院裁判和執行的嚴肅性,嚴重影響了法院裁判權威和執行權威,在破壞了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的同時;間接損害了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

14、3.主觀方面直接故意表現為行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已經生效,必須執行,在有能力執行的情況而故意拒不執行,希望通過拒不執行的犯罪行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無法得到執行,以滿足己或單位的非法利益。

15、4.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其情節嚴重。

16、“有能力執行”是指根據查實的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具有實施特定行為義務的能力。

17、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北大法律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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