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粉絲美食主播被曝帶貨問題食品,市監局:已關注到此事

導讀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詹钘近日,一名1900萬粉絲的美食主播,因被質疑在直播間銷售問題食品,深陷輿論漩渦。近日,有博主曝出視頻質疑該...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詹钘

近日,一名1900萬粉絲的美食主播,因被質疑在直播間銷售問題食品,深陷輿論漩渦。

近日,有博主曝出視頻質疑該主播銷售問題廠家生產的食品,這些廠家在近兩年都有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紀錄。

11月5日22時10分,涉事主播在社交平臺發文回應稱“不理會流言蜚語,只回應信任支持”,并附上了兩家公司關于食品合格的情況說明。

7日上午,當地市場監管局宣傳處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在網上已經關注到了相關情況,是否介入調查由相關科室負責。

中國食品報·探食欄目對午餐肉的評價(圖片來源 網絡)

博主質疑帶貨品質

這名美食主播,在視頻平臺賬號上共發表了887個作品,目前已經積累了1900余萬粉絲,獲贊量1.7億。其直播記錄顯示,近30天直播場次超過40場。

日前,一位博主爆料稱,該主播在直播間售賣的藕粉有問題。這位博主查詢了帶貨藕粉產品的兩個不同生產廠家,發現這兩個廠家都在2021年至2022年因為食品質量問題,多次受到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

處罰原因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以及“致病性微生物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極目新聞記者也在相關政府網站查詢到了這些處罰決定。

有專家表示,消費者食用微生物超標嚴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安全。

上述博主還稱,其收到了網友發來的信息,稱吃了藕粉之后拉肚子。另外,這位博主還視頻報料,稱該主播在其直播間售賣牛排時稱是“原切”,但買家收到貨后,發現牛排為“整切”產品,并非原切。

當天,記者嘗試私信爆料博主,核實相關證據,驗證相關信息真實性,但截至記者發稿,一直未獲回應。

主播曬兩份說明回應質疑

翻看該主播發布的視頻,大部分是吃播。幾乎每個視頻點贊量都過了數十萬。

其櫥窗數據顯示,超370萬粉絲購買了商品,其推薦的商品數量已售出“10萬+件”。目前,櫥窗里還有67件商品在售,未見牛排、藕粉等商品。

極目新聞記者通過短視頻平臺賬號私信、微信等多種途徑嘗試聯系涉事主播,未得到回復。隨后,記者致電其所在公司,電話無人接聽。

11月5日22時10分,該主播在平臺發布了兩份情況說明,并附文字稱:“不理會流言蜚語,只回應信任支持。”

廠家處罰截圖(圖片來源 網絡)

這兩份說明落款分別為山東棗一食品有限公司和蕪湖市碩仁食品銷售有限公司。

其中,山東棗一食品有限公司說明,該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和2022年5月21日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但當時處罰所抽檢的產品是“酸奶燕麥片”和“黑芝麻核桃桑葚粉”,與該主播合作直播帶貨設計的食品并非同一類產品。另外,說明還稱,2022年該公司生產的藕粉經兩次抽檢結果均為合格。極目新聞記者嘗試聯系該公司,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在蕪湖市碩仁食品銷售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中稱,與該主播合作售賣的藕粉,由其委托的山東朝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該公司具備相關資質。說明稱,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該公司一共發出三個批次藕粉給消費者,每一批次都可以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和出廠檢驗報告。

對于之前售賣的牛排是否為“原切牛排”,主播并未作出回應。

涉事主播(來源:網絡)

曾被食品行業媒體質疑

7日上午,該主播所在地市場監管局宣傳處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在網上已經注意到了相關情況,具體是否查處由相關科室負責。

另外,記者查閱發現,2020年至2021年,@中國食品報《探食》欄目官方抖音號曾發布多個短視頻,詳細評測了該主播直播間帶貨的幾款食品。發現有的食品缺斤少兩,還有食品的特性,跟其在直播間的說法并不一致。

其中,一款由浙江臺州一家食品公司生產的無骨雞爪,標識中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但是,經查詢,早在2020年9月,生產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發布公告稱,由于該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進行變更,該許可證編號已經作廢。

另外,經欄目工作人員測試,該無骨雞爪湯水含量229克,雞爪等固形物含量185克,總重量415克,而標識中注明的卻是500克。另外固形物含量也低于標識中標注的60%。

5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致電上述這家生產無骨雞爪的食品公司,工作人員稱,其公司生產無骨雞爪產品,并承認之前找過該主播進行帶貨,但對產品質量問題并不清楚。

另外一款該主播帶貨的全麥面包,其廠商在五年內有三次處罰記錄,其中,2021年4月2日,廠商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被罰款5.2萬元。

據《探食》欄目視頻,在一次直播中,該主播稱其售賣的一款午餐肉為“純肉的午餐肉,沒有面粉”。但收到產品后,工作人員發現配料表里確標注了有淀粉和其他添加劑,并非純肉。

律師:帶貨主播應對消費者負責

在互聯網經濟之下,“直播帶貨”活躍了經濟、促進了商品交易,但有關直播帶貨虛假宣傳、價格誤導、產品質量差、退貨退款難等問題仍然屢見不鮮。

遼寧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財廣認為,網民購買帶貨主播的產品,往往是基于對主播的信任,因此,帶貨主播應當承擔對產品保質的責任。帶貨主播具有主播和經營者的雙重身份,帶貨期間應認定為經營者,銷售行為應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約束。

因此,一旦在直播間出現虛假宣傳,或帶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主播應當承擔責任。

另外,作為食品廠家,如果市場監管部門對其進行過處罰,只代表被抽查或查檢的批次產品有問題,并不代表所有產品有問題。

楊財廣認為,作為帶貨主播,應當做好選品,審核資質,選擇口碑好、產品質量過硬的廠家進行合作,為消費者負責。

楊財廣提醒消費者,直播間購物要理智消費,不要繞過平臺私下交易,可截屏、錄屏保留帶貨主播的承諾,包括商品質量、商品價格折扣等。如權益遭受損害,可與商家和帶貨主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平臺及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甚至訴諸法律。

(相關圖片及視頻來源:@盛唐雷音、@中國食品報·探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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