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監護人的確定)

導讀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監護人的確定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根據《民法...

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監護人的確定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按以下程序與方式確定監護人。

2、  《民法通則》第二節 監 護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3、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4、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5、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6、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7、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8、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9、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10、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11、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12、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13、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4、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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