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申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條件是什么意思,申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條件是什么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申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條件
1、具有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
2、至少具有符合規定條件的持股20%以上的單一主要出資人,或者符合規定條件的合計持股25%以上的多個主要出資人,前述主要出資人申請前一年總資產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或者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且提出申請前應當連續從事銀行、支付或者清算等業務5年以上,連續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其他單一持股比例超過10%的出資人凈資產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銀行卡清算標準體系。
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符合規定要求、能夠獨立完成銀行卡清算業務的基礎設施和異地災備系統。
5、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取得中國人民銀行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核準的任職資格。
6、具備符合規定的內部控制、風險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錢措施等其他審慎性條件。
二、銀行卡清算機構的設立程序
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申請程序分為籌備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人應按照法定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在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
三、銀行卡清算機構設立的法律依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予以批準,依法取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成為專門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卡清算機構)。未依法取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本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注意事項
1、申請成為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應當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籌備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在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籌備的決定。申請人應當自獲準籌備之日起1年內完成籌備工作,籌備期間不得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
籌備工作完成后,申請人具備許可條件的,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開業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在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開業的決定。決定批準的,中國人民銀行在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頒發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在取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正式開辦銀行卡清算業務。
2、銀行卡清算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分立或者合并,變更名稱、注冊資本、單一持股比例超過10%的出資人、銀行卡清算品牌,更換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終止部分或者全部銀行卡清算業務及解散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在征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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