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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共有權、未經共有人同意能否轉讓共有房屋
1、房屋共有權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一房產不分份額(按份共有權除外)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同等地承擔義務的共有關系。
2、未經共有權人同意不可以轉讓共有房屋。對共有房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應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如果擅自將共有房屋出賣轉讓給他人,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張該房屋轉讓買賣關系無效。
什么是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由幾種形式
1、房屋權屬證書是指房屋權利人擁有房屋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受法律保護。
2、房屋權屬證書有三種:
①《房屋所有權證》
②《房屋共有權證》
③《房屋他項權證》
什么是房地產轉讓,房地產轉讓有哪些形式,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
1、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其他人的行為。
2、房地產轉讓形式有:
①買賣;
②贈與;
③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④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⑤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
⑥以房地產抵債的;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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