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商城遺址的發掘與研究
——紀念垣曲商城發現20周年王月前 佟偉華
垣曲商城遺址位于山西省垣曲縣古城鎮南關,是國內僅存的幾座商代前期城址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發現以來,中國國家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等單位對遺址進行了持續發掘,20年來,獲得了大量珍貴的實物資料.由于城址處在一個獨特的地理環境之中,并且建筑本身也極具特點,因此在發現之初就引起學術界的普遍關注,圍繞它和相關文化遺存曾經掀起一股研究商城的熱潮,其內容涉及城址性質、時代、文化內涵、建筑布局、聚落變遷、資源利用、宗教祭祀等多方面問題,城址本身還被認為是“中國早期國家文明的一個縮影”":而且,隨著遺址發掘的不斷深入,資料日趨豐富,新觀點和新認識不斷涌現,結論不斷更新,
這在客觀上推動了商城和商代文化的研究。本文將垣曲商城遺址歷年來的發現與發掘情況和研究結果加以歸納總結,希望對遺址未來的發掘工作有所幫助,并增進學術界對垣曲商城遺址的全面認識與了解。
一、發現與發掘過程
垣曲縣位于山西南部,屬運城地區,它的周圍分別被太行山、中條山、王屋山等山脈所環繞,地理上是比較封閉的盆地結構.垣曲盆地的主要河流為黃河,它基本呈東西向從盆地中部流過,其余河流均為黃河的支流,都發源于周圍山地,流程短,最長的不過幾十公里,其中較大的支流有北側的五福澗河、板澗河、毫清河、沉河、西陽河和南側的澗河、東洞等.
垣曲商城所在的南關臺地,北、東、南三面環水,東、北為沉河、毫清河,南為黃河,臺地海拔高度在248-268米左右,高出毫清河河灘約55米,高出黃河河灘約50米,屬河旁三級階地。臺地地勢北高南低,西部則開闊平坦,在幾公里以外轉變成低山丘陵。垣曲商城位于南關臺地的東南角,緊臨黃河及其支流沉河、亳清河。城址發現之時,城墻夯土在斷崖剖面上均有暴露,其中北城墻暴露最多,東墻與南墻破壞最為嚴重,尤其是南城墻東段與東城墻南段,大部分已被河流損毀(圖一)。
垣曲商城發現于1984年秋季。當時正值古城東關遺址發掘之際,考古工作者對遺址周邊地區展開大面積調查,在古城鎮南關的高臺地北部意外地發現了一段夯土墻,即被后來證實為商城北城墻的一段,其夯層厚度和夯窩形狀很像早期的夯土,暴露長度有300多米,因此被懷疑是座古代城址。隨后開展的發掘工作大概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對城址進行勘察和試掘。1985年春季,以夯土墻為線索,開始對城址進行全面勘察。首先,通過鉆探尋找地下的其他三面城墻,初步搞清城址的形狀和范圍。然后,選定南城墻中段開橫切探溝對城墻結構進行解剖,了解地層關系,并初步判明城墻時代屬商代二里岡文化時期。同年秋季,對城址進行了全面普探,接著對其他三面城墻進行解剖,了解城墻的建筑結構,并對城址的性質和年代作出了進一步的推斷。1986年進行城址試掘,首先試掘了城內東南部的居民區,為了解城址內商代二里岡文化遺存的特征以及進行文化分期提供了最早的資料"、
第二階段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城內居民區和手工業區進行發掘。1988~1989年集中發掘了城內東南部居民區,發現的遺跡遺物進一步豐富了對城址內二里岡文化面貌的認識。1991年在城內開橫穿東西和縱貫南北的兩條長探溝,全面了解了城址內各時期文化層的分布情況。1992年發掘了南部制陶作坊區,對當時的手上業發展情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第三階段從1993年至今,主要工作是對城址內的大型遺跡進行揭露,1993~1995年發掘了城內西南部陶窯區、西城門及其通往宮殿區的大型路溝,1996年發掘了宮殿區內的夯土臺基,1997~1998年發掘了南部遺址區,1999年發掘了城址的西南出口,2001年和2003年再次對宮殿區進行全面揭露。上述工作明確了城址的基本布局,回答了有關城址性質、功能和建筑結構等多方面的問題。
綜合地面鉆探和發掘成果,尤其是通過在城內發掘橫穿東西及縱貫南北的長探溝
(圖二,1、2),目前商城遺址區內的地層堆積和遺跡分布的總體狀況已經比較明確。
城址內文化層堆積豐富,分屬于宋代、三里岡上層文化、二里岡下層文化、二里頭文化晚期和仰韶文化晚期等各個時期。
1.宋代層 在城內分布最為普遍,堆積較厚,依北高南低、西高東低的地形原貌堆積,在現代公路以北20米后無存。
2.二里岡上層文化層 除在部分地區中斷外亦普遍堆積于全城,依原地貌分布,直到越過現代公路以北20米后消失:
3.二里岡下層文化層 存在于城址南部和中部,基本呈水平狀連續分布,在距現代公路40米處消失
4.二里頭文化晚期層 僅存在于城址東部,分布范圍很小且不連續。
5.仰韶文化晚期層 主要存在于遺址
東南部,堆積較薄,分布也不連續。
上述地層分布狀況顯示,商城內的文化堆積是以二里岡上層文化和二里岡下層文化為主的,它們在全城普遍存在,基本呈水平狀分布,很可能是當時商人在城內的主要活動面。
城址外部也經過鉆探和調查,其范圍向西直達雞籠山等丘陵地帶,未見更早的堆積,不少區域近代擾土層下即為生土。
二、城址形制及建筑格局
(一)城墻
城墻大部分保存情況較好。北城墻現存于地面之上,位居臺地的北半部,內側墻體及基槽的夯土已暴露于現存地面以上、西墻大部分保存于地下,只是北段在梯田的斷崖邊有所暴露。南墻西段和東墻的北段保留較好,南墻東段和東墻南段被沖溝和黃河所毀,夯土斷續分布。城墻東南角破壞最為嚴重,夯土已蕩然無存、城址平面略呈梯形,南寬北窄,墻體較直。周長1470米,總面積約13萬平方米。城址東南角缺失,西南、西北和東北各角分別為:81度、107度和85度。
東城墻為單墻,復原長度約336米,現存寬度6~14米(圖二,3)。
北城墻為單墻,總長338米,現存寬度(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7.5~15米(圖二,4)
西城墻為內外兩道夾墻。內墻中段偏北處有缺口,缺口以北有東西向橫墻東與內墻相接,西與外墻北端相連。內墻總長395米,外墻總長286米,內外兩墻基本平行,外墻南端與內墻及南城墻外墻不相連,形成一間距7~10米的通道(圖二,5)。
南城墻也由內外兩道夾墻構成。外墻與內墻基本平行,間距4~14米,內墻現存總長為375米,復原長度約400米。外墻始于城址西南角,與西墻外墻不相連,其間的缺口寬16米,外墻西段保留總長164米(圖二,6)。
北墻和東墻的結構較為相似,均為基槽寬于墻體,基槽剖面呈直壁平底。基槽夯土均為深棕紅色,質略軟。北墻現存地上,殘高1米、東墻現存地下,殘高0.65米,內壁近于垂直。兩墻墻體夯土呈棕紅色略淺,土質堅硬。
西墻內、外兩道墻墻體無存,僅保留了窄而深的基槽。兩基槽內寬外窄,但深度相差不大。內墻基槽剖面呈不規則倒梯形,內側壁近直,外側壁上部近直,下部急收呈二級臺階狀。外墻基槽剖面亦呈倒梯形,內外兩壁斜收,不對稱。兩基槽底部均墊有一層黃白土,槽內夯土呈棕黃色,土質略軟,內墻基槽中下半部夯層較厚,上半部較薄。
南墻內、外墻的墻基與墻體均保存于地下,墻體與基槽口的寬度相差不多、內外基槽亦為內寬外窄,深度相差不大。剖面形狀均呈倒梯形,內墻兩側壁呈級或三級臺階狀,外墻無階梯。槽內夯土呈黃紅或黃白色。內外兩墻墻體殘留不高,內墻高1.3-1.75米,外墻殘高0.6米、兩墻體夯土均呈棕紅色,土質堅硬。南墻內墻墻體根基部發現有很小的護城坡,堆積有紅黃色硬土,呈斜坡狀,東墻也有發現,其他各面墻未見。
(二)城門
城門均以城墻缺口的形式存在。第一處位于西墻中段偏北,距城址西北角140米,寬7~8米,此處被外墻封閉,只有向南經過兩道夾墻之間的通道至西南角才能出城(圖
二,7)。第二處位于北城墻東端,寬10米(圖二,8)、此外,南墻中段缺口處可能也曾有城
門(圖二,9)。東城墻被現代居民區破壞,未見城門,但據城墻位置和四周環境綜合分析也應該有城門 發掘者認為,東、北兩座門很可能是為了便于生產生活,西、南門的設置則主要是出于軍事防御的需要西城門經過發掘,僅余城墻基槽夯土,在城門缺口部位,西墻的內、外墻和連接內外墻的橫墻三部分并非一體,而是分三次筑成,在結構上橫墻東端緊接內墻西側壁,西端南壁接外墻北端,三者之間有明顯的結合痕跡.西城門附近分布一些祭祀遺跡,分別位于城門東、西兩側,內均殉人,其中疊壓于城門東側城內主干路下的祭祀坑出土二里岡文化下層偏晚階段的繩紋陶片,被認為是城門磔人的遺跡(圖三)。
(三)護城壕
西城墻外有一條護城壕,較直,與西墻平行,總長446米,寬8~9米,距西墻外墻6~8米,北端始于城址西北角,南端止于臺地南緣,在近城址西南角時略向東折,直通臺地南緣的一條沖溝(圖二,10)
(四)城內道路
已發現的城內道路為數不多,但均為大路,其中以宮殿區與西城門之間的一條最為重要、道路為路溝形式,東西向橫貫城內中部,西端始于西城門缺口,東端止于宮殿區西圍墻外側。路溝南北兩側基本是直邊,沒有大的彎度,長300余米,寬12米左右(圖二,12)。路面中心線處較低,南北兩側邊高,橫截面為凹弧形,縱剖面則呈西高東低的走勢,在西城門處形成一道緩坡,路溝顯然經過長期使用,中心附近因踩踏而變得極其堅硬,同時溝內也形成了較厚的堆積層,其中最下面的屬二里頭文化晚期,向上依次為二里岡下層文化、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包含物以陶片居多,陶器中可辨的器形有鬲、大口尊、罐、盆和豆等,局部路段上層中夾雜詐多燒土粒和木炭及銅煉渣等。據此推斷至少在…里頭文化晚期路溝已經存在并開始使用。
(五)宮殿區建筑
宮殿區位于城內中部偏東,商城發現之初只借助鉆探勾畫出其范圍與形狀,在其范圍內劃分出7塊夯土,分別編為1~7號(圖二,11)。根據近幾年的發掘結果,上述7塊看似散亂的夯土實際上分屬于宮殿區夯土圍墻與夯土臺基等建筑設施。
宮殿區平面呈長方形,南北長約88、東西寬約50米,結構獨立而封閉。宮殿區為前后兩進院落,是以南北并列的兩座大型夯土臺基(2號和3號)為中心、四周環繞整齊的夯土圍墻作為防護的一組建筑群,其基本布局嚴格遵循東西對稱的原則。兩座夯土臺基平面均為長方形,基本為正方向,南北向排列,且在同一中軸線上,間距11.5米。其中北側3號臺基面積較大,東西長約40、南北寬約11米,與東西兩側圍墻的間距約1.5米.沿夯土臺基內側邊緣分布一周整齊的柱洞。柱洞間距2.3-3米,均有長方形的槽,規格略有差別,底部墊有一塊平整的卵石作為柱礎。臺基南部東側有長方形斜坡門道。南側2號臺基面積較小,東西長約33.3、南北寬約11.7米,與東西兩側圍墻的間距約6米,沿其內側邊緣也有柱洞,間距3米左右,布局與北側臺基相似。宮殿區內外堆積以墻為界截然分開。兩側墻根附近均采用草拌泥紅燒土塊為原料加以鋪墊,寬1~1.75米,是為保護墻基而鋪設的護墻坡。圍墻底部無明顯的基槽結構,應屬平地起建。墻體分為地上和地下兩部分,地下夯層厚度不均,且平面隨地形地勢變化而不甚規整。在已解剖的個別圍墻段,夯土位置極深,剖面傾斜上升,可能是從溝邊逐級夯打起來形成的,并非人工挖制的基槽。地上墻體比較規整,墻壁成直線,以2號臺基為界,北半部墻寬只有2米左右,南半部墻寬增至6~7米,高度與臺基相當,并有通道與2號夯土臺基兩側相連。發掘中夯土表面未發現柱洞痕跡,推測這些加寬的圍墻可能為高臺建筑,功能在于居高臨下,守衛宮城。夯土臺基圍周、圍墻以內的區域全部為白料礎鋪墊而成的地面,平整堅硬,應是當時人活動的庭院部分。宮殿區東西兩側各發現一條排水溝渠,走向與圍墻基本平行,與圍墻間距4~5米,溝均較淺,出土遺物極少。
宮殿區的夯土圍墻、夯土臺基等均被二里岡上層文化的灰坑打破,而在料磁鋪墊的活動面中所出的陶片則皆屬于二里岡下層文化,因此,宮殿區建筑基址應始建于二里岡下層文化時期,毀于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
三、城內遺跡和遺物
根據地層和遺跡間的層位關系并通過陶器的類型學分析,可將商城遺址內的文化遺存分為仰韶文化晚期、二里頭文化晚期、二里岡下層文化、二里岡上層文化和宋代五個時期。其中,二里頭文化晚期與二里岡文化時期遺存的關系尤為密切。現將二里頭文化晚期到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的遺存分述如下。
(一)二里頭文化晚期
二里頭文化晚期遺存均分布于遺址南半部,尤以東南部最為集中。遺跡中主要為灰坑,另有少量房址及墓葬。
房址共發現3座,分布于遺址的東南部,房址的形制分為圓形雙間半地穴式和不規則長方形兩種,房間面積都不大,地面與墻壁等一般都不進行加工,直接以生土作面,室內有灶。如F1,為一座圓形雙間半地穴式建筑,兩室之間有斜坡通道相連,地面平坦,外室有灶坑及長條形門道。F8是這個時期比較典型的房址,它為半地穴式連間建筑,南北向,門向北,平面形狀為不規則的長方形。長條形門道位于房址北部,長1、寬0.8米,有二級臺階、居室分前后兩室,中有斜坡通道相連.前室長方形,直壁平底,地面未經加工,長4.1、寬2.4、深2.25米。后室略呈長方形,直壁平底,生土地面未經加工,長3.5、寬2.75、深1.45米、二室間通道為-緩坡,上鋪一層鵝卵石,后室中央有2個柱洞,均直壁,深0.45米.灶共有7個,分平面支灶、灶坑和灶龕三種形式。平面支灶形成的燒土面灶址有3個,分布在前、后室地面上,有的有圓柱體燒土支架。灶坑1個,在后室地面上挖坑而成,鍋底狀,口徑0.65
米,壁高出地面0.4米,坑深0.65米。灶龕3個,在前后室的墻壁上掏挖而成,均為平底,穹窿頂。壁龕有4個,分別位于前室的東、西側壁和后室的西側壁(圖四)
墓葬共發現2座,分布于遺址的東南部。墓葬形制分為圓角長方形豎穴土坑墓和圓形鍋底狀土坑墓兩類,葬式有仰身屈肢葬和側身直肢葬兩種,頭向西北或正東,無葬具和隨葬品。H298為一鍋底狀坑,圓形口,口徑2.55、深0.9米,坑內填深灰上。在靠近北部坑邊,距坑口0.25米深處發現兒童骨架一具,長1.05米,頭向正東,面向南,側身直肢,無隨葬品(圖五)。骨架以下為H298的下部堆積,出土罐、麵、盆等陶器和羊、豬等獸骨以及少量骨器。
灰坑數量比較多,共發現130余個,集中分布于遺址的南部,灰坑形制分為袋狀、筒狀、鍋底狀、不規則狀幾種,以鍋底狀居多、鍋底坑多作垃圾坑或取土坑,形制不甚規整,壁多為斜坡狀,有的呈階梯狀,少量較規整的可能為窖穴。袋狀坑占一定比例,往往是儲物的窖穴,形制規整,均為圓形口,平底,口徑一般為1-2、深1.5-2米,少數規模較大的直徑在3米以上.H153規模較大,坑壁上部略直,口以下呈袋狀,口徑3.15、底徑4.35、深2.75米。坑內堆積松軟,含木炭、灰燼、紅燒土塊和煉渣等,出上物極為豐富,有陶器及石鐮、刀、鏟、斧、鏃、鑿、綠松石飾,骨匕、錐、笄、鏃等130余件。
二里頭文化晚期的陶器普遍采用手制,部分采用手制與模制相結合的方法,只有少量器物是輪制或口沿經輪修 夾砂陶居多,在夾砂陶和泥質陶中均以灰、灰褐陶為主,紅褐陶次之,黑陶及紅陶甚少,絕大多數有紋飾,素面較少,紋飾以繩紋為主,其次為附加堆紋和弦紋、方格紋、壓印紋、刻劃紋等.陶器造型流行平底器和花邊口沿裝飾,許多器物上裝有舌形器手,器形以各種罐類和盆類最多,最富特征的器形有花邊口沿深腹罐、花邊口沿舌形鑒圓腹罐、捏口罐,直口筒腹帶算隔的頗、大口尊、敞口深腹斜壁厚胎缸、深盤豆、附加堆紋折肩甕等(圖六)。
出現卜骨,系用牛、羊、豬等肩胛骨削去背面肩胛崗或削去正面一側骨面制成,鉆孔數量很少,排列無規則,孔徑很小,均鉆于背面,鉆后加灼。大多數卜骨不鉆,直接灼于背面或正反兩面。
從整體上觀察,這一時期的遺存應屬二里頭文化,年代大體相當于二里頭類型的第三期,少數單位可能屬第四期。值得注意的是,垣曲在豫西二里頭與晉南東下馮兩個類型的相互影響和文化交流中起到了重要的橋梁作用。豫西的大量文化因素,如深腹罐、圓腹罐等各種罐類和寬沿盆、折腹盆、平底盤、大口尊、甑、罐形鼎、小口甕、豆、爵、孟等通過垣曲影響到晉南、反之,東下馮類型的鬲、罪、斂口甕、三足甕等亦通過垣曲影響到豫西.垣曲的二里頭文化匯集了晉南與豫西兩個類型的文化因素,正說明了它是這兩個類型進行文化交流與融合的重要連接區。在二里頭文化晚期,它的文化內涵中既有鮮明的自身特征,同時又有來自豫西和晉南的外來文化因素
(二)二里岡文化時期
二里岡文化時期的遺存系城址建造和使用時期的遺存,以城址的東半部和南半部最為密集.遺跡中最主要的發現當屬城址本身及宮殿區等大型建筑,其次是灰坑,而幕葬、陶窯等僅有零星發現.在年代上,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遺存又多于二里岡下層文化
1.二里岡下層文化時期 這一時期共發現2座房址、13座墓葬、4座陶窯和180余個灰坑,出土遺物有陶器、銅器和卜骨等、
房址分布于城址的南部,均為雙間半地穴式,居室平面為圓形,面積不大,較淺,地而及穴壁近底部均涂有白灰面.兩室之間有門坎相連(圖七).
墓葬分布于城址的東南部.均為長方形豎穴上坑墓,葬式有俯身直肢、仰身直肢和仰身屈肢三種 小型墓形制簡單,無葬具,只隨葬少量陶器,如M3(圖八) 部分墓葬規格較高,如M16.長2.85、寬1.67,深1.15米,有長方形棺,墓主為壯年男性,仰身直肢,骨架周圍土色褐紅,左髕骨旁有殘下飾1件 熟土:層臺上置殉人和數件隨葬品,殉人為青年女性,位于東側,頭向北,面向墓主,側身屈肢,雙手似經捆縛,頭頂有骨笄和陶罐各1件。二層臺東北部有卜骨1件,西側有圓陶片1件,西南角有銅爵、界、豬下領骨和玉柄形器各1件(圖九).此外,城址中還有少量兒童甕棺葬陶窯位于城址東南與西南。均為緊穴窯,窯室平面為圓形,上小下大,底部直徑1.5米左右。窯算面平整光滑,分布較密的圓筒狀火眼,火膛在案下方,中間有一支撐窯算的隔墻,使火膛分為東西兩個半圓形,火門為橢圓形(圖-O)。
灰坑分布于城址的南部.形制結構與:里頭文化晚期灰坑區別不大,鍋底狀坑占灰坑總數的一半以上,袋形坑多較規整,應作為窖穴使用,這個時期的灰坑中有一部分為祭祀坑,坑內埋葬動物或人,如H11.坑目平面呈橢圓形,直壁平底,內有1具完整的幼年豬骨架(圖一一),H665平面呈長方形,直壁平底,坑口長0.66、寬0.37、深0.2米坑內有肢解的人骨架,放置無序,頭骨破碎,肢骨有明顯的切割痕跡 有些坑內的人骨架不止工具,如圓形袋狀坑H353,下部堆積中發現7具人骨架,分多層無序疊放,在俯身人骨的左下脛骨和腓骨之間還嵌有柳葉形銅鏃(圖 )
:里岡下層文化時期的陶器以手制為主,少量為輪制,有的僅口沿輪制,有的系手制與模制相結合,夾砂陶居多,灰陶占絕對多數,其次為灰禍,紅褐陶。器表多有紋飾,流行繩紋,并多為細繩紋,粗繩紋較少,另外還有少量附加堆紋、弦紋、籃紋、方格紋和云雷紋等 器物種類繁多,器形復雜,主要有隔、瓶、甑、缸、甕、罐、盆、櫻、大口尊、小口壺、籃、鼎、豆、器蓋和杯等,多為平底器,部分為三足器,器物口沿流行卷沿圓唇,部分陶器附有雞冠耳、扁橋形耳和舌形鏨等(圖
銅器只發現為數較少的幾件,器類有界、爵、刀和鏃等(圖一四)
卜骨數量較多,用牛、羊、豬等肩胛骨制成,背面加以整治,絕大多數經鉆孔,部分孔加灼,部分孔只鉆無灼,極少未鉆直灼,鉆孔位置排列無序,數目不同,孔徑大小不等。垣曲商城是垣曲縣首次發現的二里岡文化時期的遺存,它與豫西地區的商文化遺存的面貌十分接近,在遺跡和遺物方面均存在著明顯的共性,陶器器類組合基本相同,而且胎體都較薄,均流行細繩紋,還共見相當多的其他紋飾種類 同時,垣曲二里岡下層文化時期的遺存與東下馮同期遺存的面貌也相當接近,它們應同屬于豫西二里岡下層文化
2.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 這一時期發現2座房址、14座墓葬、10座陶窯和200余個灰坑,出土遺物有陶器、銅器和卜骨等房址分布于城址的南部。這個時期的房址頗具特點。以F7為例,為半地穴式,平面近長方形.南北長約4、東西寬約3.5米,地面四周高,中間低,抹有一層厚0.2~0.7厘米的紅膠土,土質堅硬,表面不太光滑,殘留柱洞6個,洞內有石礎或墊料礎石塊,橢圓形灶坑位于房內的西北角,光滑、堅硬、呈青灰色,長1.2、寬1.1米,南北兩面呈斜坡狀與活動面相連。門道為臺階式,位于房址西南角。房址地面經烘烤,在灶坑附近、門道周圍及地面邊緣等處殘留有部分紅燒土面(圖五)
墓葬分布于城址的南部一般為長方形
豎穴土坑幕,無葬具,葬式有俯身直肢葬和仰身葬兩種,也有用圓形平底裝狀坑作為基穴的現象。以MI為例,為圓角長方形豎穴土坑墓,方向346度,基口長2.76,寬0.96、
深0.4米。墓主為一成年女性,頭向西北,俯身直肢。隨葬品共12件,其中頭骨右側置蚌飾1件、骨匕2件,右肩部置蚌飾2件,左肩部置玉柄形器1件,下肢右側置涂朱圓陶片、銅爵和陶鬲各1件,腳下置銅鼎、陶盆和銅犟各1件。此外還出土殘銅片1塊、在同時期墓中M1的遺物較豐富(圖一六)。
陶窯分布于城址的南部,陶窯形制大體相似,均為豎穴窯,基本結構是上為窯室、中為窯箅、下為火膛,旁有與之相連的的操作坑。Y12是這些陶窯中最為典型的一座,它的窯室在原生黃土中挖鑿而成,呈口大底小的袋形,內壁已被燒成青灰色硬面,窯室門塌落無存,不知具體形狀。案室底部為圓形窯算,中部略厚于邊緣火孔為圓形,中部三個呈“品”字形排列,其余諸孔沿窯室邊緣分布。火膛位于窯室正下方,有火口與窯旁的工作場地相通,火膛系自火口向窯室下部掏挖而成,無隔墻支撐,穹隆頂,橫縱剖面均呈橢圓形,底略平,壁也被燒成青灰色硬面
灰坑分布于城址的南部.形制仍以鍋底形坑占絕大多數,一般較大.少數為袋形坑,不規則坑和筒狀坑等.鍋底坑多為取上坑或垃圾坑,袋形坑則用作窖穴,也有可能是房子,廢棄后才作為垃圾坑使用,有些灰坑還帶有祭祀性質,如H392為圓形平底袋形坑,堆積可分為上下兩層,出土鬲、圓底罐、深腹罐等,在下層發現人骨架1具,為青年男性,俯身,面向西部,頭向347度,頭高腳低,缺左側尺骨(圖七)。H105為平底袋形坑,口和底都近圓形,坑東壁留有半月形生土二層臺,靠近南部坑邊有側臥完整狗骨架1具,此外,灰坑填上中出土大量陶片、卜骨、石器和骨器等。
這一時期陶器的口沿普遍采用輪制,手制及模制的數量較少 夾砂陶多于泥質陶,灰陶和灰褐陶數量增加。紋飾仍流行繩紋,但細繩紋明顯減少,還有少量弦紋,附加堆紋、籃紋、方格紋、云雷紋等均較少。這一時期還發現了方格紋釉陶尊的殘片,陶器以各種形制的罐和盆類為大宗,器類多承襲二里岡下層文化,只是在形制上有所變化,陶器流行平底器,器物多侈口、方唇、有折棱,器表多飾粗繩紋,典型器物有方唇平沿繩紋高,大口尊、方唇深腹罐、小口甕、假腹豆等(圖 一八;圖 一九).
銅器只發現幾件,器類有鼎,爵和翠等(圖:O)
這時期的卜骨大部分是牛肩胛骨,只有很少豬,羊肩胛骨及龜甲等,多數經過整治,方法與二里岡下層文化時期基本相同,多在背面鉆孔,鉆后加灼者居多,只少量有鈷無灼,不鉆直灼的很少見,少數卜骨不加整治便直灼或先鉆后灼,
垣曲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與下層文化時期的遺存在文化內涵上的連續性是十分明顯的,表明它們是同一個文化前后相繼的兩個不同階段。
這個時期的遺存與豫西二里岡上層文化的面貌也十分接近,灰坑和墓葬的種類形制基本相同,都有隨葬圓陶片和玉柄形器的習俗、陶器中不少器物造型酷似,銅器造型風格也相同。綜合這些現象可以看出,在商代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垣曲與豫西亦屬同一種文化遺存,二者的文化發展是同步的
四、城址時代及性質
在垣曲商城城址內,屬于二里岡上層文化和二里岡下層文化的文化層以及這一時期的灰坑、壕溝、墓葬等遺跡登壓或打破南城墻墻體及基槽,南城墻墻體和基槽又疊壓和打破二里頭文化晚期的文化層及部分灰坑,房址等,西城墻夯土中還夾雜有二里頭文化晚期的陶片.這些關系證明這座城址的年代上限不早于二里頭文化晚期,下限不晚于二里岡上層文化.再從城內的文化層堆積來看,靠近城墻內側根基處呈傾斜狀直接疊壓著城墻的遺跡多為二里岡下層文化層,這一層很少有打破城墻的情況,打破城墻墻體或基槽的遺跡多屬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城址內的二里岡下層文化堆積亦普遍存在,屬于這一時期的灰坑、房址、墓葬等遺跡分布頗為密集因此發掘者認為城址當始建于商代二里岡下層文化時期,并延續使用到二里岡上層文化時期"。
近年來,關于商城的發掘資料不斷豐富,有研究者根據商城本身的層位關系對遺存重新進行分期,并將結果與二里頭遺址、東下馮遺址和鄭州商城的材料進行對比,認為南城墻和基槽所疊壓和打破的遺存應為商代二里岡下層文化偏早階段遺存,因而進一步得出垣曲商城當始建于二里岡下層文化偏晚階段,延續使用到二里岡上層文化偏早階段,大約在二里岡上層文化偏晚階段廢棄的結論 目前學者們傾向于認為垣曲商城的始建年代應不晚于:里岡下層文化晚段
由年代所引發的城址性質問題爭議也很大.自宋代以來,垣曲地區就有“垣西北湯毫”、“垣西湯毫”等說法。商城城址的發現,更提供了考古學上的證據,有學者因此認為商族起源地應在晉南,垣曲商城為“湯始居毫,從先王居"的最早毫城。但這些觀點依據文獻中古史傳說及訛傳之地名,證據并不可靠;且現有的考古資料已證明先商文化的主要分布區域是豫北冀南地區,晉南地區屬于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的分布區..倘若垣曲商城是“湯始居毫”的最早亳都,那么,城址時代應在夏末,即相當于二里頭文化四期或二里岡下層文化早段,而事實上垣曲商城面積很小,年代在已發現商城中又并非最早,所以毫城之說難以成立.鄒衡先生有文專門論述這方面的問題,對垣毫說的觀點是持異議的"
垣曲商城與其他幾座已發現的商代城址相比,有自己的特點、首先,面積上遠遠小于鄭州和偃師兩座大城,不具備王都的氣勢和規模,其次,筑城地點交通不便,選址在三面環水的南關臺地上,陸地上僅有西邊作為出口。最為獨特的是西、南圍墻均筑出夾墻來掩護城門,這種結構被認為是城門甕城的最早實例",它一方面能阻擋來犯者的長驅直入,增強了防御功能,另一方面又便于從城內通過這一隱蔽的出口向黃河撤退或從這里出其不意地向外出擊,西城墻外與墻平行還有一條長逾400、寬8~9米的壕溝,北端始于城址西北角,南端終于臺地南緣,形成高墻深池相結合的布局,這些都大大增強了該城的防衛功能。
鑒于垣曲商城在地理環境、城墻結構等方面表現出來的濃重的軍事色彩,月前一般認為它是商王朝設在晉南的軍事重鎮,是商人勢力已經到達晉南黃河北岸的證明。至于其具體職能,有幾種看法。 種認為商城臨近的中條山地區盛產銅礦,因此,它在拱衛王畿、控制黃河天塹的同時又起到了控制銅礦產地、保證開采運輸、抵御外來掠奪的作用,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商城占據地勢險要的制高點,目的是從軍事上俯視和控制整個盆地,城墻和城門以增加防御屏障為目的的獨特設計及城內分布較多亂葬坑等,都應是當時存在激烈軍事沖突的反映。至于中條山所產的青銅原料只能冶鑄鉛青銅,無法滿足商人對錫青銅的生產要求,也不是商代青銅的主要來源,另外,城址內有關鑄銅的資料發現很少,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所以,填曲商城只能是一個純粹的軍事性衛城,與銅礦產地并無關系,其職能是控制當地的夏人
勢力"、在軍事重鎮說之外,也有將商城作為方國之都的看法,它的主要依據是武丁時期甲骨卜辭中大量關于“亙”、“且方”的記載,證明“亙”與商王朝具有十分密切的關系,同時也與鄰近諸方進行過頻繁的征伐。又因戰國時垣曲名"垣",所以在垣曲商城發現之前已有學者考證,甲骨卜辭中的“亙”與戰國時的“垣”同指一地,并推測商代晚期垣曲縣西20里曾有亙方存在5垣曲商城發現后,人們更關心巨方在商代前期是否已經存在。但這方面并無直接的證據,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的二里岡文化時期的銅鬲銘文中即有“亙”字,其器物造型與垣曲商城出土的同時代銅鼎風格極為相似,可作為亙方在商代前期已存在的一個旁證。所以,有研究者推測垣曲商城可能就是商代前期亙方的都城。
五、垣曲商城所在地區聚落形態的演變
垣曲商城不是一座孤立的城堡,它所處的古城地區直是垣曲盆地不同時期原始文化發展的中心,古代居民從未間斷過在這里的生活。在這個中心區內又以古城東關和南關兩個遺址的規模最大,延續時間最長。從聚落考古的角度研究這兩個遺址,對于理解垣曲商城的形成過程是很有幫助的。這方面學者已有嘗試,情況綜述如下。
在仰韶文化早期,原始人類最先聚居在地勢較高的古城東北部,即沉河西岸第二級階地上的東關遺址四區。遺址區內分布大量的房址,灰坑、窖穴和陶窯等多種遺跡,周圍還有圍村壕溝,已具備較大的規模。
仰韶文化中期,東關聚落沿沉河西岸南移至現在的二、三區,彩陶開始繁盛,但遺存卻并不豐富,聚落規模也較小”。與之相反,周圍·些遺址的文化卻極為發達,顯示該時期其地位處于衰落階段。
商城所在的南關地區有人類定居始于仰韶文化晚期。 方面,東關聚落區已南移到接近沉河與毫清河交匯處;另一方面,部分居民登上了古城南關高臺地上生活,其形成的聚落規模要遠遠大于東關及同時期盆地內其他聚落$,從目前的發現情況來看,最初的聚居地點就選擇在臺地的東南角和東北角,范圍包括后來修建的商城及城址以北地區,分別鄰近黃河與毫清河河岸,這主要是為了便于取水。仰韶文化晚期的人類在臺地上顯然生活了較長時間,發掘中發現大量窖穴、灰坑、房址和壕溝及大批遺物。
到了夏商時期,這一地區的聚落形態演進更為復雜,以垣曲商城遺址為例試述如下。
二里頭文化晚期,商城所在地為環壕聚落。它的東南部分布著密集的灰坑和窖穴,其間散布著大型房址和零星的墓葬,在遺址區北部和西部各有一條大型圍溝作為聚落區的邊界。北部的圍溝由南、北兩條并行的大溝構成,分別編號為G26和G27,均系人工挖制而成,呈西北-東南走向,兩溝之間有寬約1.5米的生土。其中G27規模較大,
最寬處6.8、最深處6.5米,平底斜直壁,橫斷面呈倒梯形。溝底西高東低,在中部南壁近底部還發現有窯洞分布。G26在G27的北部,規模較小,寬2~3、深1~4米,北壁較直,南壁斜坡狀,底部較平,東高西低。
G27應是二里頭文化時期聚落的主要防護溝,此外,從溝底明顯的踩踏硬面等跡象來看,它同時還是當時居民頻繁活動的場所。
G26為其輔助設施,因為南關臺地地勢北高南低,所以它起到阻擋北面坡地上雨水流入
G27的作用。關于西側圍溝的具體形式及其與北部圍溝的關系等問題還存在一些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商城西墻外墻和內墻南段基槽部分在夯筑之前是二里頭文化晚期的內、外兩道人工壕溝,其作用是排水和防御,其中,外壕溝與北部的G26,G27相通同樣,商城南墻的夯土基槽在二里頭文化晚期也可能是人工壕溝,它們共同構成了類似回字形的環壕聚落。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商城內、外城墻基槽是筑城時修建的,二里頭文化晚期的G26與G27應與城址西墻外的護城壕溝相通。盡管在壕溝的具體形態上看法不同,但商城所處的南關臺地在夏代晚期存在環壕聚落是沒有爭議的。
垣曲商城直接營筑于二里頭文化晚期的大型聚落址之上,二者位置基本重合,偏居高臺地東南緣.垣曲商城在原有聚落基礎之上將范圍進一步擴大,西城墻和宮殿區西圍墻基槽的夯土直接筑在二里頭文化晚期北部的大型圍溝之中。其中,西城墻夯土基槽筑在北部圍溝的西端,利用圍溝作基槽,自溝底向地面夯筑,北城墻從二里頭文化晚期圍溝繼續向北擴展,其余幾面城墻的位置則與二里頭文化晚期聚落的范圍大致相當.宮殿區西圍墻則位于二里頭北部圍溝的東端,夯筑方法與西城墻相同。與二里頭文化時期的聚落相比,商城城址的布局更為合理,包括修筑西、南兩道夾墻保衛城址的安全,宮殿區被設置在城址的中部,借助二里頭文化晚期的兩條路溝修建自宮殿區通往西城門的城內主干道等。一般居民區設在城內東南部,與宮殿區隔離開來。城址內西南部為手工業作坊區,有陶窯等設施。如此明確的城內布局表明商城的建立者們在筑城之前就已經有很成熟的設計方案,·方面巧妙地借用前代既有設施,另一方面對城址的安全性能與可利用性有所加強。
垣曲商城作為一座重要的商代前期城址,又地處黃河中游夏商文化的中心區域,為我們提供了從不同角度研究商文化的最直觀的標本和彌足珍貴的資料。但是,實踐中我們也清楚地意識到,垣曲商城的研究還有大量未盡之處,留給我們的疑問很多,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亟需借助更全面細致的研究才能得出正確的解釋。目前垣曲商城的資料整理仍在繼續,相信隨著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垣曲商城的整體面貌將得到更清晰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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