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撰稿人維權日益尷尬:訴訟成本太高,法院認可版權卻不支持經濟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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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自由撰稿人維權日益尷尬:訴訟成本太高,法院認可版權卻不支持經濟訴求

“他們的行為就像盜竊,還像搶劫……”說這話時,47歲的吳先生身體也跟著顫抖。

吳先生是西安一名依靠寫稿為生的自由撰稿人,今年4月份,他發現,網絡平臺“道客巴巴”發布了一篇他撰寫的稿件。

吳先生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他并未授權,“道客巴巴”也未曾向他支付稿酬。

向“道客巴巴”投訴后,吳先生的稿件已被刪除。但他說,自己稿件被人上傳至“道客巴巴”已非第一次。他還有多少稿件被發布在“道客巴巴”上,自己也不清楚。

▲寫稿為生的吳先生說,著作權糾紛一直困擾著他。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自由撰稿人:

未經授權發稿就是一種“搶劫”

自由撰稿人這份職業很特殊。吳先生說,他在這行干了十余年。

對于寫稿,在吳先生看來,稿件跟其他商品沒有差別,都是出賣勞動,換取金錢,養家糊口的營生。他提供的服務和網約車司機、商鋪銷售產品一樣,“都是商品。”

為了賺取更多稿費,幾乎每天,吳先生都待在陜西省圖書館里寫稿。

吳先生說,他的稿件涉及范圍很廣,有法律類、教育類以及一些雜文等,每篇稿件多在1000字到2000字以內,因為這樣的字數更容易在報刊、雜志以及一些網絡平臺上發布。

吳先生說,寫一篇稿件在外人看來很簡單,但寫作過程卻很復雜。從有想法到構思、收集資料,再到寫作、聯系發稿單位、發稿,直到拿到稿酬,一篇稿子有時需要幾天,有時需要一兩個月。期間,他還要反復和編輯溝通、多次修改。

由于沒有固定單位,每次發稿,吳先生都需要頻繁聯系一些雜志社和網絡平臺。他說,投稿最多的一次,他聯系過40多家。然而,他獲得的稿費并不高,每千字的價格在80元至300元之間。

吳先生說,“這點稿費還要被人一點點搶走,我感到很窩囊。”

吳先生提供的證據顯示,最早,他發現自己的稿件出現在“道客巴巴”平臺是在2014年。

吳先生說,未經他授權,“道客巴巴”也未支付稿酬的情況下,自己的多篇稿件發布在了“道客巴巴”上。

“就算你找別人借個東西,最起碼也要跟別人打個招呼吧,不署名,也不署出處。一直不打招呼也就罷了,我找到你,你們有時還愛答不理……”吳先生認為,這種侵權行為,“像盜竊,還像搶劫。”

吳先生說,隨后,他向“道客巴巴”平臺進行投訴。幾天后,“道客巴巴”工作人員通過電子郵件聯系上他,雙方你來我往幾封郵件,他向對方出具證據后,對方稱,已經刪除侵權稿件。

“我想這事就算了,沒想到,他們接二連三這樣。”吳先生說。

今年4月,吳先生將自己一篇名為《西藏野桃》的短文發給某雜志社,按照正常流程,該雜志社采用后,將支付給他稿酬。但雜志社編輯告訴他,他撰寫的這篇《西藏野桃》已經發布在了網上,因此,雜志社無法采用。

吳先生經過搜索發現,該稿件還是出現在了“道客巴巴”平臺上。

“我不清楚是誰上傳的,我也不想過多追究,只想討要自己的稿費。”吳先生說,他曾向“道客巴巴”索要每千字100元的稿酬,但對方始終沒有支付,網站僅對稿件進行了刪除。

今年4月17日,“道客巴巴”在向吳先生回復時稱,“您反饋的文檔已刪除,請核實。我平臺僅為用戶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文檔均為用戶分享,在接到您的通知前,我方確實不了解您的作品情況,在此,對文檔分享用戶給您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對此說法,吳先生并不認可。

吳先生認為,“道客巴巴”網站從中獲得了直接利益。在“道客巴巴”網站,只要支付積分就可以完成稿件下載,而在“道客巴巴”的“個人中心”,充值可以購買積分,兌換比例為1元=100積分。

吳先生認為,即使是他人上傳了稿件,但“道客巴巴”也從中獲得影響力。

上游新聞記者曾因此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出采訪函,但截至發稿“道客巴巴”平臺未有回應。

▲今年4月,吳先生多次與道客巴巴交涉,稿件刪除,但他沒有獲得稿費。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無法證明直接獲利

多起訴訟“道客巴巴”不擔責

關于“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等問題,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已有多人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多數指向“道客巴巴”從中獲利,源自該網站的“積分”制度。

在“道客巴巴”網站“積分規則”顯示:積分可以直接用來下載本網站的文檔。

獲得積分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新用戶注冊并關注微信后,可獲得20分;通過郵件認證可獲得30分;關注微信后,用戶可登錄個人中心,每天可領取1-5分的登錄積分,自助領取;同時,被用戶積分下載的文檔所得積分,自動累計到上傳者的賬戶中。

而用戶可以按100積分兌換1元的比例提現;當積分大于5000積分時,可以申請兌換。

“道客巴巴”運營公司向多個法院提交的證據顯示,上傳者可以根據該積分進行提現,“道客巴巴網站”公司并未直接獲利。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法院的多份判決顯示,法院多駁回了原告訴請,支持“道客巴巴”不承擔賠償責任。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法院的判決并非沒有依據。

在多起訴訟中,“道客巴巴”運營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證據顯示,“道客巴巴”在明顯位置提醒用戶上傳原創文檔,并有多個通知刪除渠道。

其中,《版權聲明》載明:“作為在線文檔分享網絡服務提供者,道客巴巴僅為網絡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道客巴巴僅對用戶上載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上載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如果發生侵權時,請務必書面通知“道客巴巴”運營公司進行刪除。

而多份判決也認定,“道客巴巴”網站性質為信息網絡存儲空間,適用“避風港原則”,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上游新聞記者也注意到,有判決顯示,有撰寫“版權”法律文章的寫作者發現“道客巴巴”網站侵權后,也將“道客巴巴”告上法庭,但最終,被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

關于“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等的訴訟中,法院也并非均支持“道客巴巴”。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份判例顯示,“道客巴巴”運營公司未提交充足證據以證明該作品系由用戶上傳,故對于“道客巴巴”運營公司的抗辯,法院不予采信。“道客巴巴”運營公司應當就其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當事人提交了出版物、電子期刊打印件、公證書、票據、網頁打印件等證據。

但該判例中,法院也僅將3.4萬元的賠償金酌定判為1.2萬元。

▲寫稿為生的吳先生說,著作權糾紛一直困擾著他。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第三方平臺:

多人投訴“道客巴巴”侵權

雖然在法律上,“道客巴巴”多次“勝訴”,但在網上,關于“道客巴巴”涉嫌侵權問題,投訴不在少數。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第三方平臺“黑貓投訴”中,多人投訴“道客巴巴”未經允許,私自上傳他人論文、課程教案等信息。

有投訴稱,“道客巴巴”平臺的一篇文章泄露了許多人的電話,期間不斷接到不明電話,影響生活。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年底,更有人在第三方平臺“黑貓投訴”稱,有人未經允許,在“道客巴巴”上傳了一篇論文涉及該公司文件,并以1500積分作為“定價”。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有不法分子也利用“道客巴巴”等網站信息實施犯罪。

已公開判決顯示,2019年9月23日,浙江省蒼南縣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已有判決也顯示,被告人葉某自2009年底開始,在百度文庫、豆丁網站、道客巴巴等網站上下載、搜集了全國各大城市的車主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手機號碼、車牌號、車型等),并通過網絡進行出售牟利,銷售公民個人信息共計21969條,其中財產信息13835條。

2020年,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曾發布信息稱,北京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道客巴巴網”存在登載非法網絡出版物的情況,執法人員約談公司相關負責人,責令其立即刪除相關有害內容,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維權一年多,他贏了官司

法院卻沒支持經濟訴求

既然被疑似侵權,為什么不起訴?

吳先生說,訴訟成本太高,且未必能勝訴。

2015年,一網站私自發布了吳先生的稿件,他曾將該網站告到北京的法院。

從2015年初法院立案,到2016年3月份拿到一審判決,吳先生說,歷時1年多時間,案子最終名義上他贏了,其實卻輸了。

前期為了固定證據,律師朋友建議吳先生找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每頁的價格100元。“比我的稿費還高。”吳先生說,律師代理費最低也要4000元,且路上食宿交通費用另算。

吳先生放棄了公證和找律師,而是選擇自己寫訴狀。他說,自己對著作權頗為了解。

吳先生說,他前后三次前往北京法院遞交材料、等開庭。通常自己都是當天去,當天回,只是為了減少打官司的成本。

一年訴訟成本,他說,自己總共花了2000元。但法院僅僅認可了他的著作權,卻沒支持他的經濟訴求,理由是網絡空間屬于公共空間,沒有盈利。

▲吳先生說,他曾歷時一年時間打官司,雖贏了官司,但賠償沒得到支持。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你說你沒盈利,但你卻獲得了影響(力),可影響又很難評估。”吳先生說說,這次訴訟經歷讓他放棄了通過法律來維權,“打官司很麻煩,很耗時,不一定能打得贏,過程中天天都在思考這事,還耽誤了我很多事。”

之所以選擇媒體講述自己的經歷,吳先生說,著作權維權難背后,影響的可是人的創造積極性,希望有關部門能加以重視。

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編輯:鄒渝

責編:范永松 官毅

審核: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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