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法律責任,子公司與母公司的法律關系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大體有幾種關系。
2、 一是控制關系。
3、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4、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東會上起主導作用,子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實際上是母公司決定。
5、 二是投資關系。
6、母公司擁有子公司,除了極少數通過協議控制外,基本通過投資實現。
7、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投資關系分為兩種情況。
8、 A.子公司的資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 B.母公司與其他公司共同投資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資所占比例使其可對子公司實際控制。
9、 三是財務關系。
10、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行獨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財務上是相互獨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調劑資金的名義,通過正當或不正當手段從其子公司“抽血”。
11、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發展前景直接影響著母公司的收益. 四是管理關系。
12、雖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母公司與子公司名義上生產和經營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權利,但事實上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13、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外,其主要職責還是對所屬子公司的領導和管理。
14、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它們之間的控制關系,可被利用,比如操縱子公司轉移定價、避稅、對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等。
15、 *.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 由于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為民事活動主體參加民事活動的法律意義也大相徑庭。
16、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設立方式不同。
17、 子公司一般由兩個以上股東發起設立,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 分公司由設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依法設立,設立時不要求注冊資金,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雖然也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但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
18、一般而言,這種授權以申請設立分公司的方式為表現。
19、也就是說,在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分公司,就視為公司授權分公司開展總公司經營范圍以內的活動。
20、 2、工商登記方式和名稱不同。
21、 子公司在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最后都是xxx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則領取《營業執照》。
22、名稱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3、 3、訴訟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24、 子公司由于是獨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資產追究民事責任,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出資后抽逃資金的情況之外,不能清償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資人追償;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不能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
25、在訴訟中,可以直接把總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
26、 4、承擔債務的方式不同。
27、 子公司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分公司則先以自有資產承擔,不足部分由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8、 推薦的話就要看是什么關系了。
本文就講到這里,希望大家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