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3年執結2114件涉民生案,執行到位1.56億余元

導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11月18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涉民生專項執行工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現代快報記者...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11月18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涉民生專項執行工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3年來,浦口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案件共計2238件,截至2022年10月,共執結2114件,結案率達94.5%;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總標的額2.1億余元,實際執行到位標的額1.56億余元,執行標的到位率達74.3%。

△發布會現場

實現涉民生案件執行的提質、增速,加大司法懲戒力度

據了解,浦口法院在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中,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創新執行工作方法,不斷強化執行措施運用,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權益兌現。該院建立了“三優先”+“一次有效執行”制度,對涉民生案件開通專項綠色通道,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能夠當天審查立案完成的,一律在當日完成立案。立案完成后,24小時內流轉至執行指揮中心,完成對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的網絡查控,確保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執、快結。創立涉民生案件“一次有效執行”機制,即案情一次性了解、財產狀況一次性查明、法律義務一次性告知、違法后果一次性釋明,從而縮短執行周期,減少申請執行人的執行成本,提高實際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從而實現涉民生案件執行的提質、增速。

此外,浦口法院在涉民生案件執行中加大司法懲戒力度,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充分運用拘傳、拘留、罰款、搜查、執行懸賞、信用懲戒、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司法懲戒措施,高效、精準、精細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干預執行行為,促使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嚴格執行財產申報制度,加大對不申報、不實申報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依法從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老賴”玩消失,執行人員凌晨埋伏將其拘留

在浦口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該案被告李某某應賠償王某醫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共計12萬余元。可判決生效后,王某多次向李某某討要未果,遂申請強制執行。

浦口法院執行人員在立案后,立即對李某某名下財產進行全方位調查,發現其名下除一輛別克牌商務車外沒有其他財產。執行人員在車輛管理所對該車進行了查封登記,防止李某某將車輛變賣或抵押。根據王某提供的李某某住所地址,執行人員上門調查,發現該地址是李某某之前租的臨時住所,他已經搬走,去向不明,別克商務車也未能實際扣押。

執行人員打電話傳喚李某某,對方要么說自己在外地辦事,要么又說自己生病住院,還不愿意說明自己的位置,后來干脆把法院的電話號碼拉黑。對于李某某拒不接受傳喚、不申報財產、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浦口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的決定,但因始終未能掌握其行蹤,而無法執行。

該案停滯了1個多月后,王某在某日23點突然聯系執行人員,稱在某賓館停車場里看到了李某某的別克商務車。執行人員與法警迅速趕往某賓館,并在停車場里將案涉車輛扣押。次日凌晨,李某某醉醺醺地和朋友返回房間時,等他許久的執行人員迅速上前,向他宣讀拘留決定書與扣押車輛裁定書,隨后將他依法送往拘留所。

在拘留期間,李某某親屬與王某達成執行和解,賠償了7萬元,剩余款項從別克商務車的拍賣款中補齊。據了解,經司法拍賣,該車以12萬元價格成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據了解,提升案件質量,縮短執行周期;深化外部協作,拓寬線索渠道;完善執行公開,強化輿論宣傳等工作室浦口法院接下來的打算。此外,浦口法院還會不斷增強執行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強執行干警的專業技能培訓,持續改善執行干警的整體素質,促進執行人員在辦大案、處急事、破難題中增長本領,為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法院供圖 編輯 謝靜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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