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遞一輛大貨車在高速路上行駛突然起火,兩司機下車撲救時遭身后一輛貨車撞擊,兩人不幸身亡。他,留下一對孤苦無依的女兒和年邁雙親。
何小欽。受訪者 供圖
妹妹趕集回家后接到噩耗
這名男子叫何小欽(化名),今年41歲,系四川省資中縣太平鎮任家村人,10年前與妻子離婚。
出嫁在四川廣安市岳池縣的妹妹何女士傷心地回憶說,今年10月9日上午11時左右,她從鎮上趕集回家,正準備煮中午飯,突然接到前嫂子打來的電話,“她說我哥哥在廈蓉高速公路上出了車禍,傷得很嚴重,當地資陽市交警部門正在處理,叫我馬上趕過去。”
隨后,何女士立即乘車趕到附近的四川南充市,花800元包車前往資陽市。
當天下午6時左右,當她抵達資陽市時,一些親朋早已到達那里,這時她得知哥哥的遺體已被送往資中縣火葬場。
這突如其來的噩耗令她肝腸寸斷,她頓時失聲痛哭起來。
兩人高速路上下車滅火被撞身亡
何女士告訴記者,經進一步了解得知,事發當天清晨,哥哥何小欽和同事羅某駕駛一輛印有“申通快遞”的大貨車從四川成都市簡陽市出發前往廣西南寧市,途經廈蓉高速資中縣高樓鎮時,突然發現車輛后部分起火。
“他倆將車停在應急車道后,立即下車拿滅火器滅火,同時撥打119求助。”何女士說,正在這時后面一輛紅色貨車撞了上來,將何小欽和羅某撞倒在地,兩人不幸身亡。
被撞車輛車身被熏黑。
記者從知情人提供的視頻中看到,肇事車前保險杠被撞壞,前擋風玻璃被撞成蛛網狀,車廂右邊攔板被撞斷。
另一段1分37秒的視頻中,一輛尾部標有“申通”兩個字的大貨車左邊車廂被熏得黑黢黢的,前保險杠被撞裂,車廂底板破裂露出一些快件。
一對懂事女兒跪在父親遺體前痛哭
何女士稱,隨后他們一行立即趕到資中火葬場,在那里他們見到了何小欽的遺體,他穿著黑色T恤和黑色褲子,赤著雙足,頭部全是鮮血,右腿處也有一片血漬。
記者在何小欽家人提供的視頻中看到,親人呼天搶地哭成一片,他們悲慟萬分。
何女士說,事發后前嫂子帶著哥哥的兩個女兒趕到資中火葬場,兩個懂事的孩子跪在父親遺體前失聲慟哭,“爸爸呀,你走得好突然,我們以后再也見不到你了,這可怎么辦呀?”
凄厲的哭聲久久回蕩,催人淚下。
被撞車輛車尾寫有“申通”兩字。
“2012年,哥哥和嫂子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兩個女兒歸哥哥撫養。”何女士說,大女兒今年15歲,小女兒13歲,都在念初中,“她們讀的住校,成績都非常好,每周回家一次,每次回家都會幫爺爺奶奶干農活。”
何女士介紹稱,哥哥平時除供兩個女兒念書外,家中還有60多歲的年老體弱的父母,以及70多歲至今未婚的五保戶大伯,全家靠他每月一萬多元的工資維持生計,“我哥哥當年離婚后一直沒有再結婚,前嫂子再婚后育有一名10歲小孩。”
鑒定結果顯示系顱腦損傷死亡
10月10日,受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三支隊一大隊委托,四川謹誠司法鑒定所對何小欽的死亡原因進行鑒定。
記者看到,該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書載明的基本案情是,10月9日,肇事司機劉某駕駛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沿G76廈蓉高速公路(成都至重慶方向)行駛,清晨8時左右行駛至G76廈蓉高速公路2022公里加80米處時,先與停駛在應急車道的津CE9760/浙AX412掛重型半掛車相撞,后又與站在該車外的駕駛員羅某、乘車人何小欽相撞,造成兩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何小欽系當場死亡,無病歷資料。”
該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稱,何小欽系生前遭受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肇事男子有28年駕齡系老司機
據介紹,肇事司機劉某今年49歲,家住四川省德陽市什邡市,初次領證日期為1994年3月,準駕車型為A1A2E。
何小欽的一名家屬稱,事發后他們從交警處獲悉,劉某女朋友開有一家服裝公司,該車掛靠在其公司名下。
劉某的駕駛證。
相關辦案民警稱,目前事故的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責任認定也正在緊張進行。
何小欽的妹妹何女士說,當初與哥哥一道被撞身亡的司機羅某系他小學同學,兩人是兒時玩伴,關系特別要好,“他比我哥大1歲,系資中縣太平鎮原保衛公社的人。”
家人聘請律師要求按規定賠付
何小欽身亡后,家人聘請四川成都律師馮沁涓循線找到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區新興街道辦事處的四川申瑞運輸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申瑞),稱他是該公司員工,要求根據相關規定賠付。
何小欽的家人在一份訴求中稱,“他在申通工作近6年,與同事相處友好,根據調取的他的社保繳納證明資料顯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由四川申瑞為其購買五險,自2021年6月起,四川申瑞讓他自行購買養老保險。”“何小欽與羅某共同為申通貨運司機,穿著申通的工作服,接受申通管理和調度,駕駛申通的貨運汽車,使用申通提供的勞動工具,何小欽向申通提供勞動換取酬勞,每月工資構成為底薪加提成。”
該訴求還稱,何小欽的父親患有心臟病,肺氣腫,腦梗等8種病長期住院,“他母親一只眼白內障,只有一個腎臟,右腳腳跛。”“當初該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火情后,何小欽和羅某第一時間想的是救火,想的是搶救公司財產,保護公共安全。”
訴求稱,何小欽在工作過程中因申通快遞車輛著火引發事故,要求支付其工亡補助金、撫恤金(贍養3名老人及兩名未成年孩子)、人道主義補助金和安葬費等。
回應稱非直屬員工系合作關系
10月25日,記者致電四川申瑞相關人士,問及何小欽和羅某是否系該公司員工時,對方稱兩人系非直屬員工,他們與公司是合作關系,然后匆匆掛斷電話。
企查查顯示,四川申瑞成立于2018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姓陳,注冊資本500萬元,所屬行業為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經營范圍包含汽車租賃,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等。
申通快遞。
記者查詢發現,四川申瑞系杭州申瑞快遞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申瑞)百分之百持股,而杭州申瑞成立于2016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姓鄧,注冊資本5億元,所屬行業為郵政業,經營范圍包含國內快遞,道路貨物運輸等,該公司系申通快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通快遞)百分之百持股,而申通快遞成立于2007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與四川申瑞系同一人,注冊資本17.5億元,申通快遞的簡介稱,該公司是一家綜合性的快遞公司,兼具傳統快遞業務以及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該公司的大股東是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冊資本約15.3億,法定代表人與四川申瑞、申通快遞系同一人,地址位于上海。
記者致電申通快遞品牌管理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他們對相關情況尚不知情,調查后將作反饋,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承攬合同曝出復雜的人力資源關系
一份何小欽家人和律師與四川申瑞相關人士的談判錄音顯示,四川申瑞方面稱何小欽非該公司直屬員工,他們之間是一種合作關系。
2022年10月1日,何小欽鑒字的一份《服務承攬合同》顯示,甲方是位于福建的廈門邦芒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是廈門市湖里區何小欽邦芒貨物道路運輸服務部。
承攬內容稱,雙方約定乙方承接甲方的指定項目,并自行解決所需要的必要工具和設備,也可租賃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工具和設備,如果這樣的話,乙方同意以繳納保證金2萬元方式獲取車輛或工具的合作經營權,操作甲方或甲方客戶公司的干線運輸業務,甲方按月以營運運輸指定單價支付乙方服務費用,所需駕駛員的聘請、雇用及日常管理由乙方負責。
在承攬性質上稱,“乙方與甲方之間是平等主體間的承攬合作關系,雙方及甲方與乙方經營者之間不存在勞務、勞動關系,乙方及其經營者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與勞動關系、勞務關系有關的主張,放棄包括不限于提起仲裁、訴訟等的權利。”
雙方同時還約定,“在承攬過程中,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及相應的責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承攬甲方項目期間,甲方可以根據雙方之間的協商結果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險,或由乙方自行購買。”“所有乙方雇傭的駕駛員產生的任何勞動、經濟、侵權糾紛、受傷(工傷)補償及費用墊付等均由乙方負責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肇事貨車。
同一天,何小欽與羅某簽訂了一份雇傭合同,羅某的崗位是司機。
有律師稱,何小欽原本是四川申瑞的員工,對方一波這樣操作后,他干的還是原來的活,但四川申瑞則將人力資源關系復雜化,致使雙方之間不再是公司與員工的關系,而是合作伙伴關系,該公司這樣做是將運輸風險進行了規避,將風險轉嫁給了司機。
律師說法:死者家屬可按工傷索賠
何小欽沒有直接與四川申瑞簽訂勞動合同,盡管他被指生前干的活依舊是該公司的,那么此事發生后他家人該如何獲取賠償呢?
山東祟真(德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鮑澤宇告訴記者,其實他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死者家屬可按照工傷索賠。
他解釋說,《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即(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他說,該案中何小欽系貨運司機,他與四川申瑞之間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他從事的運輸工作也屬于該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他雖然與其他公司簽訂了承攬合同,但是他仍然需要到四川申瑞領取快遞并按照指定路線運輸,他需要服從四川申瑞的工作安排,在工作時間方面沒有自主權,可以認定他受四川申瑞的勞動管理,從事四川申瑞安排的、有勞動報酬的勞動,雙方之間存在從屬關系,進而可以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既然這樣,他家屬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工傷進行索賠。”
鮑律師稱,雙方簽訂的那份承攬合同應當無效。
他說,何小欽簽訂的那份《服務承攬合同》不具備勞動合同的實質要件,違背了《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而且試圖以承攬形式掩蓋實質上的勞動關系,不足以否定雙方之間存在的勞動關系,應當認定無效。
鮑律師告訴記者,用人單位通過簽訂一系列的協議將勞動關系復雜化,究其實質是一種逃避其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法定義務和責任的行為。有些用人單位會巧立名目與勞動者簽訂所謂的勞務合同、雇傭合同、承包合同,試圖通過這種方式規避勞動關系的建立,從而達到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用工風險等目的,但這些合同的名稱并不具有否定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效力,應當堅決否定這些以各種形式掩蓋勞動關系的行為,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不是試圖掩蓋勞動關系,勞動者在簽訂各類合同時也要擦亮雙眼,維護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勞動權益。
此外,湖南崇民律師事務所趙法律師認為,該案已造成兩人死亡的后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正在進行,由于該案死者何小欽聘請羅某為雇員,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給員工購買工傷社保,何小欽所在的運輸服務部需對員工羅某購買工傷社保,如果沒有購買,將對雇員羅某工傷死亡賠償承擔相應責任,羅某也可直接向肇事方主張賠償,“勞動者簽訂這類承攬合同變成經營者的話,這對勞動者來說風險是巨大的。”
趙法律師同時也稱,從表面上看,交通運輸企業通過此種方式變更合同性質,實際上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了基層從業人員,但往往基層從業人員又不具備這類抗風險能力,若沒有大額保險覆蓋的話,發生重大事故對普通家庭來說往往是滅頂之災,這對基層從業人員也是不公平的,這類合同的簽訂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達值得商榷。
他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他介紹稱,正常來說合同性質變更后,雙方的勞動工作管理關系就結束了,以往的工作模式流程應該是有變化的,如果原勞動內容沒有變化,勞動管理沒有變化,還是按照變更之前的方式進行打卡上下班,請示匯報,發放工資等,那此類合同就有可能存在規避勞動法情形,損害了勞動者正當的權益,應該就符合上述《民法典》等規定。如果企業在變更合同性質過程中,存在利用用人單位的優勢地位以趁人之危、欺騙欺詐、虛假承諾等誘騙勞動者或者造成勞動者重大誤解簽訂此類合同,那這類合同有可能是無效的或者可以撤銷的。
趙法律師建議死者家屬搜集何小欽簽訂承攬合同時雙方是否真實意思表達的證據,從合同的簽訂過程、履約實際情況等角度出發尋找突破點,在完善證據后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者撤銷合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新聞延伸:
女子被承攬人雇傭分揀快遞,未簽勞動合同獲賠兩倍工資
2021年,山東省煙臺市鴻運達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運達公司)與女子譚某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發生爭議,譚某將該公司訴至煙臺市萊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裁決:鴻運達公司支付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49000元。
2021年6月4日,煙臺市萊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支持了譚某的訴求。
鴻運達公司不服,向煙臺市萊山區法院提起訴訟。
鴻運達公司提交與王某于2020年4月14日簽訂的《快遞分揀承攬協議》及2020年5月26日簽訂的補充協議,約定王某為該公司提供快遞分揀,承攬鴻運達公司的快遞分揀業務,合作期限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3日。王某按要求完成工作,鴻運達公司須按時支付費用給王某,如王某未及時足額發放其雇傭勞務人員的報酬,影響快件分揀或勞務人員停工、投訴等情況,鴻運達公司有權代王某直接向勞務人員支付分揀報酬,并有權將鴻運達公司代王某所支付的款項從應結算給王某的承攬費用中扣除。補充協議約定,雙方在執行快遞分揀承攬協議時,如果王某遇到出差不在家或特殊事由時,可委托鴻運達公司代王某向勞務人員支付勞務費用,王某同意鴻運達公司從應付其的費用中扣除代為支付的金額。
鴻運達公司稱已將快遞分揀業務發包給王某,譚某系為王某工作,勞務費用應當由王支付,特殊情況下存在鴻運達公司直接向譚支付勞務費的情況。
譚稱,她不認識王某,自己系在鴻運達公司工作。
譚某提供了自己身著工作服照片打印件,稱所穿的工作制服是鴻運達公司職工專有服裝。而鴻運達公司認為該制服在申通快遞都有發放,并非只有他們公司發放一樣的制服,無法證明系鴻運達公司發放。
譚某提供了微信或支付寶收款記錄、招商銀行卡交易明細稱,入職初未辦理工資卡,工資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方式轉賬支付,通過支付寶或微信轉賬的是鴻運達公司法定代表人妻子或財務人員。
煙臺市萊山區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情況,結合譚某提交的招商銀行歷史交易明細,可看出鴻運達公司向她按月發放工資,可以認定鴻運達公司與她存在勞動關系。
針對譚某的仲裁請求,該法院一審判決鴻運達公司支付她當初的二倍工資25164.94元。
宣判后,鴻運達公司不服,向山東省煙臺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3月22日,該院作出終審判決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楊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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