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1200萬賣房貸款交保費,餐飲店老板稱悔不當初;業務員稱現場簽單沒銷售誤導,保險公司稱已接手處理

導讀投訴稱被誘導購買4筆理財險利用保單貸款繼保,到2022年總的保單逾1600萬,欠保險公司貸款和利息1200多萬。10月24日,河南洛陽池先生告訴華...

投訴稱被誘導購買4筆理財險利用保單貸款繼保,到2022年總的保單逾1600萬,欠保險公司貸款和利息1200多萬。10月24日,河南洛陽池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向銀保監部門舉報投訴7個月,“我現在真是走投無路了,我這樣一個巨大的負債,真的是幾代人都還不完,這個理財保險真的是不適合我。”


>>>前員工拉保險

推銷可以返錢貸款拿9本養老資格證


“2014年業務員找我推銷保險。”池先生是餐飲店經營者,投資理財保險源于保險業務員昸某。

“她有50來歲,曾經是我店里的員工,她是2014年去了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洛陽中心支公司。我住院時,她帶著經理一塊來醫院看望過我,因為認識也熟悉,她當時找我推銷,給兒女買了理財險。”

池先生回憶:“從2014年10月份開始,我作為投保人,給兒子買了1份一次交100萬、連續交10年的保費,也給我女兒買了1份一次交50萬、連續交10年的保費。

池先生說:”最大的誘惑是說當時只要給孩子買了,這個可以管終身,100萬的每年返18萬;50萬的,一年返9萬。而且買完以后就可以把款貸出來,說我用不了多少錢。當時我買了之后,當場就貸出來最高90%的款,比如交100萬就能貸出來90萬。”

池先生說吸引他的還有健康頤養社區的入住資格,“先后送我9本養老資格證,說是全國唯一,只有他們保險公司和央企在上海建造的養老基地,憑這個證可以入住。”

“我這樣的人對于保險公司算是大客戶,自從2014年我買了她的保單之后,她不停地給我推銷他們的產品。”


>>>隔代不能買保險

“150萬投到兒子名下等同于買給孫子”


池先生表示,昸某不僅向他推銷給孫子買每年8000元的醫療險,還拉他參加產品說明會。

“她動員我給孫子買理財險,因為隔代不能買保險,她又操作讓我投到兒子名下。2017年底,我就又買了1份一年交50萬、交3年的保單,投給我兒子,其實這150萬等同于買給孫子的。”

“2019年,保險公司在當地大酒店開年會,帶晚宴和節目表演,邀請我去,他們請專家講解如何理財。吃完飯,我被這位業務員拉到包間里,里面有他們保險公司的領導和這位專家,她介紹我們認識,一起勸說給我自己也買,2019年1月,我也買了1份100萬、交3年的理財保險,也是通過融資交進去,貸出來,循環進行的,這份保單我也繳完了。”

池先生提供了相關保單,“現在這4份保單累計交費16911429元,我實際交費加上去年第8年的有420萬,我現在累計欠保險公司的貸款和利息有1200多萬,每天都有滾動的信息給我發著。”


>>>瞞著家人投保

“替子女簽名 兩個孩子當時全然不知”


池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業務員昸某向他推銷保險目的明確,他是長期瞞著家人投保的。

“當時所有大額保單都是背著我家里人買的,她應當知道,我家人一旦知道會阻止的。當時跟業務員熟悉,她也知道我們家的情況,就是得背著我愛人和我孩子。她說不能讓孩子知道,子女一旦知道買了這么大的保單的話,就不會去好好工作了,還說買保險可以避稅、離婚不分割等好處,所以在保單一頁上面簽名時,按照她說的情況,我作為投保人,我替被保人我兒子和女兒簽了名字,我的兩個孩子當時是全然不知的,直到8年以后,他們才知道。”

池先生表示,去年7月,昸某轉投另一家保險公司,“她跳槽后,還給我發微信,動員我買新東家的保險,我實在是無力再買了。自從我投訴后,她就把我的微信都拉黑了。”

池先生透露,昸某曾不斷給他送禮,“逢年過節,比如中秋節、端午節給我送禮品。2014年有一次還轉給我6萬元,她應該有提成的,但具體多少不知道。我是大額投保,我是連續交到第8年她跳槽走的,我們家這幾筆都是理財這種保險。”


>>>交進去再貸出

累計欠保險公司1200萬 年息五六十萬


“我每年交保費都需要融資貸款,刷信用卡,先交進去,再貸出來,再去還我融資的錢。去年10月實在交不上了,我問業務員,當時寬限是兩個月,11月底時交保險前我就提出疑問。”

池先生算賬感覺非常不劃算,“我投錢到保險公司,讓我再貸款出來,錢是保險公司用了,貸出來我付著4.85%的利息,再交保費再貸款再付利息,幾代人給保險公司打工還不完,返的錢看不到,直接抵扣利息了。現在已經導致我累計欠保險公司1200多萬,我背負債務和利息,光每年利息就有五六十萬,幾乎三兩天就接到保險公司短信,催著要還貸款的利息。”

池先生說:“我問業務員,說不還本金,只還利息,但我只還利息,現在也還不完。我一算這個賬,要幾代人都還不了。為了不脫保,在延期的時間內,我去年用我父親去世留給我們幾個子女的錢,加上刷信用卡,又把去年的錢也交上了。”

勉強撐過2021年,池先生難以為繼。“今年2月,我如實給家里說了這個事情,因為家人也在問,這么多年的錢都跑到哪里去了,這樣才爆發了這個事情。”


>>>保單比網貸要命

賣兩套房貸款還動用父親遺產交保費


“我兒子今年6月因腦梗住院,因為糖尿病導致眼底出血,還查出患甲亢,現在靠中藥調理。”

池先生坦言壓力山大:“我愛人也是吵著鬧著要把這個事情澄清,要把錢追回來,包括去年的投保,我用我父親的遺產,把兄弟姊妹幾個的錢都搭上去了。我賣了兩套房,還把兒子的房抵押貸款,這幾年就是這樣交的保費,這個保單比現在的網貸還要嚴重得要命,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向媒體求助。”

池先生表示:“我今年馬上就快59歲,我在2017年以前就是個體戶開了餐廳,這幾年的疫情到現在都封在家里頭,拖欠了房租、工資和水電費,對我來說現在是非常嚴峻,面臨家破人亡的境地。我愛人原先在國企工作,退休工資只有1000多元,我兒子沒有工作,女兒在外地自己創業。”

池先生表示:“我的訴求是要求全額退款,因為是保險公司業務員,通過夸大事實,通過跟銀行利率對比等手段,導致我現在負債千萬。”


>>>向銀保監投訴

稱填報“撤訴”申請聲明保險公司變卦


池先生認為,保險業務員違反銷售適當性管理規定,存在銷售誤導行為,誘導貸款繳納保費。

從今年2月開始,池先生投訴到銀保監河南監管局和洛陽銀保監分局。池先生表示,因為涉及金額大和權限問題,問題從今年2月至今都沒解決。

“他們支公司沒有權限,推給省公司,我也專門去省公司一趟,說還是得通過支公司來協商,我已經前后三次舉報投訴到銀保監。”

“今年3月15號,我向洛陽銀保監分局提交相關證明,當時他們支公司的經理也在,要求我‘撤訴’,說通過銀保監處理很麻煩,要把所有資料送到銀保監,雙方也沒有談判機會,我說如果‘撤訴’,得要保險公司總經理的承諾,得保證全力以赴處理。”

池先生簽署“撤訴”申請聲明

池先生稱自己輕信了,“電話里說可以,等我按要求把‘撤訴’申請聲明填寫完交到銀保監之后,他們支公司就又翻臉了。我再一次舉報,今年9月,洛陽銀保監分局給我反饋了調查意見書,我舉報20多條問題和證據,其中有10條被調查取證,認定保險公司業務員違規。”


>>>經辦業務員回應

“經商身家上億精得要命,誰能誤導他”


10月25日,記者聯系為池先生經辦4筆保險的業務員昸女士,她否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

“我沒有銷售誤導,所有簽單都是他親自到現場簽單,簽保單是白紙黑字,有回訪電話,要簽合同,他是經商的人,頭腦那么聰明,誰能誤導了他?”

昸女士表示:“我跟他簽單,不是面對面簽,他是去現場請專家講解,是現場簽單,他還找人家講課的老師和我們經理,問完以后才確定給孩子簽的單,我能誤導他啥呀,我得多高的水平?簽一個單,他的錢可不是小數,他一年交的錢,我們老百姓一輩子也攢不下那么多錢,那對我不是驚喜,那是驚嚇!”

昸女士說:“我給他打工打了將近7年工,他不了解我,還是我誤導他?我給他干是業績最好的,給他創造了多少價值?”

昸女士認為池先生應當是受疫情沖擊經營困難。“到現在為止他也沒有跟我聯系過,他這樣做對得起我嗎?我也沒啥跟他溝通的。他是身家上億資產,他們兩口子精得要命,怎么會誤導?誰能騙了他,那不開玩笑嗎?陸陸續續買了五六單,而且一個人一次上當,兩次上當,會一直上當五六次嗎?他這個保單都快交完了,保單都快結束了,怎么都快10年了才發現,說我誤導,怎么可能?”

昸女士很生氣,承認銀保監部門找她核實過情況,“以前的保險公司也跟我聯系過,肯定銀保監找過我,。”

“憑啥處理我?”昸女士稱自己并未因此受處理,自己目前人在外地,沒在洛陽,“我現在基本上不做保險了。”


>>>當地銀保監調查

需依據新證據做出進一步事實認定


10月25日,記者聯系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洛陽中心支公司,負責人表示:“現在這個案子分公司已經接了。”

對于是否有處理方案,這位負責人回應稱:“我現在正在開會,咱們回頭再聯系。”隨即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洛陽銀保監分局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調查意見書》認定,池先生反映情況部分屬實,業務員昸某承認向其贈送過月餅、粽子等禮品。

對于池先生反映“在昸某指導下,配合欺騙兩個孩子分別簽字就可以長期貸交循環,孩子不知情的情況”,經調查,舉報涉及保單貸款情況,保全資料中投保人、被保險人處簽名齊全,有投保人、被保險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昸某稱保單貸款業務是投保人親辦,自己并沒有參與。依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存在違規情況。

對于池先生提供的2016年11月13日“池總給你孫子存,存3次,你孫子幾年以后就是千萬富翁,只用3年的投入,給孩子打造一輩子源源不斷的現金流”“三年還本,十年翻倍”“……十拿九穩”微信截圖,經調查,昸某承認是自己發送的信息,描述的是某開門紅產品。經調查,保險公司反映該產品條款約定中沒有“三年還本,十年翻倍”和“存3次以后就是千萬富翁”的描述,洛陽銀保監分局認定池先生先生反映情況屬實,業務員存在銷售誤導。

對于池先生提供的2019年1月13日“我把計劃書發給您看看”“54歲男100萬*存3年”的微信截圖,經調查,昸某承認是自己發送,描述的是某開門紅產品,是對著公司PPT抄寫,符合公司利益演算。經調查,相關保險合同條款中關于返還金額約定與“54歲男100萬*存3年”的圖片不一致,保險公司反映未有相關內容的培訓課件,池先生反映情況屬實,業務員存在銷售誤導。

對于池先生提供的一份視頻文件反映“按池某(池先生兒子)算年存1052257.5 十天可用82萬,加上十天返還6萬3千,十天后能用88萬3千,年底再給6萬3千+分紅……一年能用94萬多,就是活存按定期給的,同時還可以把錢拿出來再投資,或做企業流動,或應急的錢,就相當于銀行活期。”

經調查,昸某稱指的是2014年給池先生兒子買的那份保單,描述符合合同約定。洛陽支公司稱該保險貸款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當時所具有現金價值金額的95%。根據客戶險種,投保時間為2014年10月9日,期交保費1045668元,當時年底第一個保單年度末可貸金額為772822.8元。調查認定池先生反映情況屬實,業務員存在銷售誤導。

池先生提供的視頻文件中“激勵方案PPT”以及“活期存儲,按定期給息,就等于咱自己家的活期存款”等。經調查,“激勵方案PPT”的調查結論為情況屬實,保險公司存在未有效保留課件資料的違規問題。昸某稱其指的是一款開門紅保險產品。池先生反映情況屬實,業務員存在銷售誤導,并承諾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池先生提供的視頻文件,“小昸,這次這100萬保單提成能返給我吧,投大單已經五年了”,另一方回答“可以”已經微信轉賬記錄。經調查,昸某承認是自己發送信息,轉錢是因為池先生續交保費向其要錢。洛陽監管分局調查認定池先生反映情況屬實,業務員存在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規行為。

對于池先生反映2015年6月自己在子女不知情情況下,昸某操作貸款等相關情況。經調查,昸某稱索要孩子照片是為了補充投保資料,池先生的保單貸款業務辦理都是自己親辦,她沒有參與。洛陽監管分局調查認定業務員存在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規行為。

此外,池先生提供的2015年6月18日“這是我的建行銀行卡 昸某12400元”的微信截圖。昸某承認發送信息是為向池先生催要之前的借款。經調查認定,業務員存在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規行為。

記者注意到,這份調查意見認定書指出,依據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池先生反映事項存在違規的情況,其可以收集更充分詳細的證據資料,洛陽銀保監分局將依據新證據做出進一步事實認定。


>>>律師以案說法

投保人可起訴撤銷簽訂的保險合同

投資理財別超出自身經濟承受能力


“經洛陽銀保監分局調查,業務員存在一定的銷售誤導。”著名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業務員存在銷售誤導,而業務員又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則根據《民法典》第170條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據此,保險公司對其業務員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有義務賠償經商老板的經濟損失。不過,保險公司賠償經商老板的損失后,有權向過錯方業務員追償。

趙良善表示,如本事件能夠認定保險公司業務員誤導投保人,涉嫌消費欺詐的,根據《民法典》第148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因此,投保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由法院根據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裁判。

趙良善提醒,當投保人遇到保險業務員推銷家庭投資理財、并以“理財”為名許諾高額回報時,投保人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切忌超出自身經濟的承受能力、亂投資理財。當發現被套路時,要注重收集證據,盡早維權,以挽回其經濟損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楊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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