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條例保障人大代表履職行權

導讀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群眾的“代言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傳遞著人民的呼聲、凝聚著人民的期盼、反映著人民的意愿。近期...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群眾的“代言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傳遞著人民的呼聲、凝聚著人民的期盼、反映著人民的意愿。

近期,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條例》(簡稱《條例》)。《條例》共有7章45條,將人大代表建議辦理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條例》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條例》明確代表應當圍繞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通關注的問題,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規定承辦單位應當將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與轉變工作作風和推動改進工作有效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在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條例》依法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權利,對有關機關、組織履行法定職責,服務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完善辦理工作機制,明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交辦主體、程序以及分辦工作的統籌協調機構,細化到辦理時限、協調機制。為進一步提高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質效,《條例》規定承辦單位應當建立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抓好跟蹤落實工作,確保按時兌現承諾。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主任王天福表示,制定《條例》,將代表建議辦理由工作制度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有利于發揮法治建設對促進新時代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有利于進一步增強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有利于從法律層面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職行權。

《條例》施行后,將如何更好落實?

據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將貫徹落實《條例》立法精神,修訂《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出臺《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邀請代表委員列席政府重要會議辦法》,邀請代表委員有序參與政府活動,有力推動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川省法院將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精準高效推進代表建議辦理的工作指南,促進代表建議高質量辦理、高標準落實、高成效轉化。四川省檢察院將進一步提升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質效,落實“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和“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要求,堅持“辦前聯系、辦中溝通、辦后回訪”。

紅星新聞記者 鐘茜妮

編輯 陳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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