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的夫妻都在慶祝離婚一周年,而大S和汪小菲卻因為撫養費和生活費問題鬧上了法庭,去年11月,大S和汪小菲感情破例,雖然早在半年前,就有兩人婚變的傳聞,但雙方母親都在積極勸和,本以為可以修復感情。
但是11月份,還是傳來了兩人離婚的消息,經過協商,兩人算是和平分手,兩個孩子歸女方撫養,跟著大S在臺北生活學習。
本以為感情走到了盡頭,兩人的消息也就告一個段落,沒想到離婚后的生活卻各有各的精彩,一年時間里,大S再婚已經八個月,汪小菲雖然一直不承認戀情,但和張穎穎也是同框多次。
離婚一周年,大S更是一紙訴狀將汪小菲起訴到了臺北法院,指控理由是汪小菲沒有履行離婚協議,目前已拖欠8個月的生活費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目前,大S的判決有了結果,臺北法院支持大S的訴求,對汪小菲臺北的資產進行查封,八個月的時間,汪小菲已經累計欠費超過500萬臺幣(折合人民幣114萬)。
光看標題,網友基本都是一邊倒,覺得汪小菲一個男人,有能力給張穎穎買房,怎么連自己的親生孩子都不聞不問?
未成年孩子判給一方,另一方都需要承擔撫養費用,這是法律義務,口口聲聲說想念小玥兒,卻連撫養費都不給,算什么男人?
看到汪小菲的反擊后,網友覺得事情有了反轉!甚至很多人還力挺汪小菲。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得知自己被前妻大S起訴并上了熱搜之后,汪小菲也道出一肚子的苦水,他說之前家里的各項費用都是自己支出,包括司機阿姨的工資,水電費,還有大S的備用金,以及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
他還列出過去一年里的匯款記錄,高達4000多萬臺幣(折合人民幣900萬元),匯款記錄里的清單非常詳細,網友感嘆,還好汪小菲有錢,不然這一個月的家庭開支,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來。
那么汪小菲為何要中斷生活費用呢?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大S離婚四個月就再婚,一想到大S再次閃婚,嫁給當初的前任,他就氣不打一處來。
試想想,一個前夫,每天打開手機,看到的都是前妻跟別的男人秀恩愛,那他憑什么還要出這筆錢?汪小菲也直言不諱地表示,大S再婚后,自己確實不想再給他們出電費了,作為一個男人,有什么錯?
汪小菲越說越激動,開始有些情緒失控,之后又在評論區爆出更勁爆的內容,他說大S目前住的臺北豪宅,是自己花4億臺幣買的,首付就付了2.4個億,每月100多萬的房貸都是他在還。
房子的設計和裝修,都是他在管,現在讓具俊曄住著也就算了,他們甚至連床墊都不換!還讓他付電費,憑啥?汪小菲還喊話兩個孩子:“都給我回北京來”!
本來不付撫養費,有錯在先,沒想到汪小菲的這番言論竟然獲得了很多網友的力挺,覺得這件事上,汪小菲做得對,大S再婚了,有別的男人照顧,為什么汪小菲還要來養你?
而且大S拿孩子當籌碼,也是一種極端自私的做法,汪小菲不履行協議,就不讓父親見孩子,孩子不是私有物品,你不仁,當然不能怪汪小菲不義。
不過,部分網友也表示,汪小菲沖動的性格還是沒變,鬧歸鬧,把大S的隱私拿到臺面上說,是不是有點過分?你的房子也來過別的女人,為何人家正大光明的老公,不能住?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