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據臺媒報道,大S與韓星具俊曄再婚后,與汪小菲再度撕破臉!
臺媒指,大S在去年11月22日告進法院起訴離婚后,曾與汪小菲發表共同聲明,而雙方將近10億(新臺幣)的家產也達成了分配協議,離婚后汪小菲將按時支付大S每月數10萬元(新臺幣)生活費用。
兩人離婚后各自安好,汪小菲有張穎穎陪伴,而大S也每天與老公具俊曄甜甜蜜蜜。原本以為他們直接不會再有什么風波。
沒想到大S如今又再次一狀告上法院,據臺媒報道,大S指控汪小菲在今年3月自己與具俊曄再婚后,便違反離婚協議,不再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
對于大S的指控雙方親友都有介入協調,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于是大S只好選擇依靠法律來解決問題。
臺媒指,大S目前已收到了法院的裁定書,獲準對汪小菲的資產進行強制執行查封,以追討500萬的欠款。
而這些被查封的資產,臺媒稱很可能是他在中國臺灣經營的S HOTEL及存款資產。臺媒猜測這些資產或許會被大S申請查封抵債甚至是拍賣。
臺媒還表示,經過一番查詢發現,大S閃婚后,汪小菲便不再按時支付給她生活相關費用,于是有傳出汪小菲認為大S再婚后,就不必再由他支付生活費。
而另一說法則是,汪小菲由于疫情原因無法及時回款,并非刻意拖欠。
但是大S認為汪小菲的行為已經屬于違約,有知情人士指,汪小菲在中國臺灣仍然有存款,且欠款數額不到千萬,應該很快就可以還清債務,應該不至于走到拍賣這一步。
臺媒稱有知情人士透露,大S與汪小菲離婚后,兩人的財產分割已經處理得差不多,雙方也各自過著穩定生活,汪小菲的事業也十分順利。
當前汪小菲不知為何拖欠應該給予大S的生活費,也不知道原因就是為何。
臺媒稱,大S與汪小菲去年11月離婚的時候,就已經通過法院對離婚協議達成共識,而且,雙方是在法官的見證下簽字和解離婚,筆錄的效力與判決相等。
如若有一方違反協議,那另一方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無需再打官司。
知情人士還指出,去年大S的離婚模式布局相當專業,如今他沒有按照規定付錢,大S只要請律師拿著雙方簽名的筆錄,就可以讓法院查封對方資產抵債。
汪小菲如果不愿意資產被查封的話,只能按照約定付款或者另外打官司要求重新制定離婚協議。
不知道汪小菲本人對于這件事會如何作出回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