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輕信“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物,廣東梅州一原副市長被“雙開”

導讀原標題:盲目輕信“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物,廣東梅州一原副市長被“雙開”據南粵清風網5月4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

原標題:盲目輕信“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物,廣東梅州一原副市長被“雙開”

據南粵清風網5月4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梅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溫向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溫向芳(圖源:掌上梅州)

經查,溫向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規矩,盲目輕信“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物;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公器私用,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政績觀扭曲,擅權專斷,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私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征地拆遷、審批工程進度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溫向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溫向芳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官方簡歷,溫向芳,男,漢族,1969年10月出生,廣東梅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溫向芳歷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梅州高新區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梅州市蕉嶺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梅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梅州市政府副廳級干部。

今年3月,溫向芳被查。

據官網介紹,梅州市位于廣東省東北部。梅州被譽為“世界客都”,是葉劍英元帥的故鄉、著名革命老區、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廣東唯一全域屬原中央蘇區范圍的地級市。梅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國家級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中國美麗山水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全國雙擁模范城市、全國創新社會治理優秀城市、海峽兩岸交流基地,是著名的文化之鄉、華僑之鄉、足球之鄉、將軍之鄉、長壽之鄉、金柚之鄉、溫泉之鄉、客家菜之鄉、平安之鄉。

(極目新聞綜合南粵清風網、梅州市人民政府網)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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