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全文2016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全文2016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在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 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也有類似規定。
2、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
3、 上述文件中,前兩個文件就逾期不答復竣工結算報告的,直接視同發包人認可,這與最后一個文件規定只有在存在合同約定的前提下逾期不答復竣工結算報告才視同發包人認可是有抵觸的。
4、性質上前兩個文件屬于規章,最后一個文件屬于司法解釋,在效力層次上司法解釋出于更高地位。
5、因此,如果施工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是很難直接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的。
6、2、如果合同中果真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可以依照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條款33條要求發包方支付利息,當然也可以起訴要求結算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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