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百姓錢袋子直接相關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繼續小步推進。
近期國家延續和完善約30項稅收優惠政策,其中不少涉及個稅,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即將在今年底到期的個稅優惠政策得以延續至2027年底,比如年終獎單獨計稅、個稅匯算清繳400元內補稅免除、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優惠政策。
另一方面,國務院將子女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標準均提高1000元,從而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
今年中央預算報告提到財政改革一大重點是,研究優化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隨著上述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調整落地,未來擴大個稅綜合所得范圍成為下一步改革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8月份以來個稅政策頻出,核心內容還是減輕納稅人負擔,以應對當前經濟下行、信心不足、預期不穩,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未來個稅改革任重道遠,需要有長遠規劃,增強收入分配調節功能,注重公平性,比如進一步擴大綜合所得范圍,并同步對七檔超額累進稅率、級距調整等。
個稅改革動作主打減負
目前個稅是中國第四大稅種,去年收入規模約1.5萬億元,僅次于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
今年8月份以來,國家出臺了約10項個稅新政,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延續即將到期的相關個稅優惠政策。
比如,年終獎單獨計稅個稅優惠政策可以讓不少工薪族領取年終獎時,可以少交個稅。然而這項優惠政策原本在今年底到期。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宣布這一優惠政策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
另外,個稅匯算清繳時當補稅額低于400元,國家直接豁免。為鼓勵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個人在一個城市先賣房后賣房,可享受退還賣房時個稅優惠政策。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個稅稅負可享受不超過15%優惠政策。針對資本市場、遠洋船員、外籍人士也有一些個稅優惠政策。
而上述這些優惠政策基本在今年底到期,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出臺公告,明確延續這些個稅優惠政策,基本都延期至2027年底。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告訴第一財經,最近一系列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延續,其實是我國階段性減稅降費政策延續工作的其中一環,體現了政府保持稅收優惠政策穩定,符合市場的預期。
施正文分析,與此前部分政策延續期在一兩年相比,此次個稅等優惠政策延續基本為4年,目的是為了給企業、個人穩定的政策預期,增強信心。當然優惠政策并非長期制度性安排,所以延續時間不能過長。而且有些政策從長遠構建現代化稅收制度來說,從稅制規范性、科學性、公平性等角度考量,是否存續還有待商榷。
除了部分個稅優惠政策延續外,國務院近日公開《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標準均提高1000元,分別至每月2000元、2000元、3000元,以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贍養老人的支出負擔。
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解讀稱,這三項專項附加扣除與“一老一小”直接相關,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利于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
今年3月全國兩會通過的《關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明確,今年財政改革一大重點研究優化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由于上述報告措辭是“研究”而非“推出”,因此當時外界普遍認為當年不會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
“這次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標準提高有點出乎預料,是財稅部門主動作為,減輕民眾負擔,促進居民消費,弘揚我國尊老愛幼傳統美德,鼓勵生育的重要舉措。”田志偉說。
田志偉表示,一個年收入7.2萬以上,并且有孩子在三歲以下或者正在接受教育,或有60歲以上老人需要撫養的納稅人,可以享受該項政策的優惠。在特殊情況下,納稅人每個月可以多享受3000元,每年多享受36000元的稅前扣除。對該納稅人而言,每年最多可以減稅1.62萬元。
施正文認為,上一輪個稅改革是2018年,距離現在近5年時間,隨著物價上漲等,相關扣除標準也需要動態調整。尤其是當前少子化、老齡化人口形勢下,從鼓勵生育和解決養老角度,也需要提高“一老一小”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
相比于2018年啟動的史上力度最大的個稅改革,近些年個稅政策主要是小步調整。而根據近些年官方公開表態,下一步個稅改革重點主要在四方面,適當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優化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結合上述預算報告,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有望成為下一步個稅改革重點。
2019年中國全面啟動了一輪個稅改革,其中一大舉措是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勞動性質的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相應稅率納稅。由此,中國也邁出綜合稅制第一步。
除了綜合所得外,中國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因此,中國當前施行的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
施正文表示,從建立現代個稅制度來看,必須要擴大綜合所得范圍,像不少發達國家除了資本所得外基本都納入綜合所得,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增強收入分配調節力度,提升個稅的公平性。
當然專家們對于究竟哪些分類收入并入綜合所得有不同看法。
施正文建議,可以考慮適時將經營所得等納入綜合所得范圍。因為經營所得具有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雙重屬性,一些情況下跟勞務報酬、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收入難以區分,也成為明星、網絡主播避稅的“重災區”。而目前各國通行做法是并入綜合所得,從數字經濟發展對稅制挑戰來看,經營所得并入綜合所得也可以更好避免相關問題。
“在經營所得等并入綜合所得的同時,需要同步優化七檔超額累進稅率,比如可以考慮將最高45%邊際稅率調整至35%,并優化級距,延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使得稅負總體穩定,激勵人才創新,稅制改革平穩。”施正文說。
也有專家認為,經營所得不必并入綜合所得。因為經營所得最高邊際稅率為35%,較為適中,同時經營所得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用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專項附加扣除等規定,與綜合所得的稅負相對比較均衡。
資本所得是否并入綜合所得,業內也有不同看法。比如,有專家從強化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角度,建議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資本所得并入綜合所得。也有認為考慮到資本的高流動性以及我國現階段發展的階段,不建議將資本所得納入到綜合所得之中。
施正文建議,未來可以考慮對資本所得設定多檔稅率結構,施行差異化政策。比如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所得,可以適用較高稅率,而對長期持有資本所得適用較低稅率。對老百姓炒股這類小額資本所得,可以給予免稅或低稅率,而對大額資本所得適用正常稅率。目的是增強收入分配調節功能,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田志偉建議,由于專項附加扣除屬于稅基式優惠,因此,年收入水平越高的人,越容易從該項改革中獲得好處。未來可以考慮將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改為專項附加抵免,如從子女教育、嬰幼兒照護,以及老人贍養扣除進行改革,將扣除額按一定比例(如10%)折算為抵免額。這是因為對于專項附加扣除而言,一個納稅人能夠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提高中所獲得的好處取決于其收入水平。而專項附加抵免則不存在這一問題,更加符合我國共同富裕的理念。
施正文認為,未來專項附加扣除除了動態調整標準外,還可以在征管可控前提下,將目前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定額扣除改為據實扣除,將成本費用支出從按照統一比例扣除,改為固定成本費用大的個人可以允許按照憑證來據實扣除,以更好反映個人負擔,體現個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