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發布視頻稱自家房門被鄰居用衣柜封死。于女士視頻截圖
6月18日,于女士在網絡發布視頻稱,自己位于遼寧省朝陽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某小區14樓的一套房子,被對門的1401住戶用衣柜封住入戶門,已報警處理。6月19日下午,中共喀左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喀左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就此事成立專門的調查組,全面調查取證,維護合法權益。
有法院判決書顯示,1401的住戶龐某曾于2020年進入并“使用”了于女士的1402號房屋。6月19日下午,一名曾與龐某共事的老板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龐某已于去年離世。6月20日,于女士也向記者確認,19日晚,辦案人員告訴她,龐某已去世。不過,她認為1401房屋仍有人員活動的痕跡。根據警方的說法,現居住在1401的是龐某的家屬,工作人員正在盡快協商解決此事。
開發商“一房兩抵”
一審判決1402房應屬于全款買房買家
據于女士講述,她不在當地居住,2018年,在當地中介的介紹下,她全款買下這套位于14樓的1402號房屋。她前往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時,工作人員告訴她無法辦理,需要與開發商溝通,但于女士一直無法與開發商取得聯系。隨后,于女士委托中介和售樓處將房屋賣出。2020年,售樓處工作人員告訴于女士,對門1401號房的住戶正在對于女士的房屋進行裝修,詢問于女士是否已將房屋賣給1401房住戶。于女士非常驚訝,連忙前往小區查看,發現14樓的消防通道被人鎖住了。隨后,于女士把1401的住戶和開發商朝陽九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九鳳地產)起訴至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她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開發商配合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7月,九鳳地產與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產生借款合同糾紛,小額貸款公司作為原告,向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查封了被告九鳳地產開發建設的房屋,并判決九鳳地產相關負責人賠付小額貸款公司本金100萬元,并支付利息。判決生效后,貸款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期間,小額貸款公司與于女士、九鳳地產達成三方協議,九鳳地產把被查封的三套房屋抵頂給于女士,用于償還九鳳地產對貸款公司的欠款。2018年7月4日,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解除對這三套房屋的查封,當天于女士與九鳳地產簽訂三份《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九鳳地產提供收據,并辦理網簽備案。
于女士在一審法庭上稱,簽訂合同當天,她向九鳳地產一次性結清房款105萬余元。隨后,她多次找到九鳳地產催交房屋,要求九鳳地產配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但九鳳地產不予配合。
一審中,1401的住戶龐某向法院表示,2015年8月,他與九鳳地產簽訂協議書,承包上述房產所在小區造價35萬元的工程,用1401對門的1402(即于女士后來被衣柜封住的房屋)抵頂“工程款”。于女士2018年所簽《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中的另外兩處房屋,也在2015年8月以同樣的形式,抵頂給陳某作90萬元“工程款”。對于房產證的問題,龐某在一審法庭上提到,“當時去辦房產證說辦不了,所以才沒辦房產證。”
2020年12月,遼寧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于女士與九鳳地產于2018年7月4日就案涉房屋達成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有效,要求九鳳地產協助于女士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手續。
法院二審判決
龐某曾“入住”1402房
確定于女士為合法業主
1401住戶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后,2021年6月,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龐某的上訴。
二審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龐某、陳某關于抵頂工程款的“協議書”,均在工程施工前簽訂,卻明確了工程總造價和用于抵頂工程款的樓房房號。龐某、陳某均不能提供協議書中涉及的施工工程相關賬目或工程結算手續,九鳳地產亦不能提供“協議書”中涉及的工程財務結算憑證。2016年法院查封三套房產至2018年接觸查封期間,沒有證據顯示龐某、陳某就查封提出異議。法院認為龐某、車某的陳述證據不足,不予采納。
二審中,龐某出示了1402房在2020年5月的電費記錄和2020年7月的水費記錄,欲證明他已“合法”占有并入住1402房屋。但法院認為,這些水電費單據不足以支持龐某“以房抵工程款”的協議書成立。
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21年7月,她憑借法院判決辦理了房產證。隨后,自己由于忙碌,暫未能處理上述房產相關事宜。今年6月18日,她前往1402房屋查看,卻發現房門已被衣柜封住。“我的訴求只是拿回我合法的東西,保護我自己的合法權益。”于女士說。
于女士稱,18日那天她前往14樓查看時,走廊里被1401住戶用作換鞋區的地方還擺放著拖鞋和礦泉水,她在1401的門上貼了一張留言字條。但后來她再次前往14樓時,發現拖鞋、礦泉水和自己留下的字條都沒有了。根據警方的說法,現居住在1401的是龐某的家屬,工作人員正在盡快協商解決此事。
律師說法:
若封門鄰居已死亡
可要求其家屬搬離房屋并提起訴訟
不具備房產證的龐某根據工程款抵頂“協議書”打通鄰居的房產并使用,其行為是否觸犯相關法律?于女士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由于龐某不能提供協議書中涉及的施工工程相關賬目或工程結算手續,而且九鳳地產亦不能提供“協議書”中涉及的工程財務結算憑證,因此該抵押協議書無效。而且龐某在辦理房產證時明知該房屋存在權利負擔,無法登記過戶,仍然履行該協議。龐某侵占于女士的房屋,屬于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如果拒不返還,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付建律師表示,龐某死亡后,于女士可以要求侵占人搬離房屋,并恢復原狀。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若涉案財產價值較大,并且符合侵占罪的立案標準,于女士可以通過刑事自訴的方式,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同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紅星新聞,龐某關于抵頂工程款的“協議書”,是在工程施工前簽訂,卻明確了工程總造價和用于抵頂工程款的樓房房號,但是,龐某又不能提供協議書中涉及工程結算手續,而且2016年法院查封房產至2018年解封期間,龐某未就查封提過任何異議,遂法院未認定龐某關于抵頂工程款的“協議書”的有效性。在龐某關于抵頂工程款的“協議書”不具備有效性的情況下,龐某根據工程款抵頂“協議書”打通于女士的房屋并使用,很明顯,侵占了于女士的財產權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龐某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趙良善表示,若龐某已死亡,因房屋現由龐某的家屬居住,故于女士有權將龐某的家屬作為侵權人、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龐某的家屬停止侵權、搬離房屋、拆除封門的衣柜、賠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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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王語琤 王涵
責編 官莉 編輯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