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市民講話時使用俄語,烏克蘭哈爾科夫市長被罰款

導讀據烏克蘭獨立通訊社(UNIAN)24日報道,烏克蘭第二大城市哈爾科夫的市長伊戈爾·捷列霍夫,因為在向該市居民發表官方電視講話時使用俄語,...

據烏克蘭獨立通訊社(UNIAN)24日報道,烏克蘭第二大城市哈爾科夫的市長伊戈爾·捷列霍夫,因為在向該市居民發表官方電視講話時使用俄語,需要繳納3400格里夫納的罰款。

哈爾科夫市長伊戈爾·捷列霍夫 圖源:烏克蘭獨立通訊社

據報道,烏克蘭政府負責保護國家語言的專員塔拉斯·克里明在社交媒體臉書發布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因為這位哈爾科夫市長違反“確保烏克蘭語作為國家語言功能”的法律,他決定以罰款形式對捷列霍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指出,捷列霍夫在電視節目中向當地居民發表講話時“使用了非國家語言”,這違反了法律。由于作出了上述“行政違法行為”,按照烏克蘭行政違法行為法典的規定,對捷列霍夫作出罰款3400格里夫納的行政處罰。

此外,因為捷列霍夫違反語言法律規定,克里明還對市長辦公室發出了另一項行政警告。按照該法律規定,代表哈爾科夫市長的社交媒體頁面,如臉書和Telegram官方頁面只能使用烏克蘭語。捷列霍夫在12月4日之前可以對上述決定提出上訴,之后決定將具有法律效力。

今日俄羅斯電視臺(RT)指出,這項關于烏克蘭國家語言的法律由時任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在2019年簽署,該法律要求烏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只能使用烏克蘭語。烏克蘭民眾還被要求在公共服務、醫療、教育與科學以及媒體領域使用烏克蘭語,不過允許有某些例外。違反這項法律的人可能會面臨高達8500格里夫納的罰款,如果違反多次,罰款可能會加倍。今年6月中旬,烏克蘭語言專員被授予對違反該法律的人員處以罰款的權力。(編輯: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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