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一起受人關注的打人事件,警方迅即發出通報,廓清了迷霧。但讓有識之士如鯁在喉的是,當事人遭到網暴,其身份信息一度在網絡上擴散,甚至上了熱搜。
在法律框架內,事件當事人應受何種處置,不難有定論。正常情況下,圍繞其行為所產生種種議論,也很正常。但無論是否出于正義感、八卦之需而對事件當事人進行網絡攻擊,必欲讓其“社死”而后快,那就越了界。
此外,河南一社區書記因在疫情防控發布會上的言論——對此,包括俠客島在內的諸多媒體也作了批評——亦在網上遭到人身攻擊。甚至與其同名的一家公司法人,也受到牽連,手機快被打爆,有人打通電話便開罵。一些網友一言不合就“開炮”,同時讓兩個人遭受網暴后果,令人驚詫不已。
近來,熱點事件當事人頻頻遭到鍵盤俠的“突襲”。上個月,中國女籃時隔多年獲得世界杯亞軍,追平紀錄,對這一喜事,因傷缺席決賽的女籃主力隊員李夢發文慶祝卻遭指責;不久前,堅持17年不漲價的武漢“糖水爺爺”因遭到網暴被迫關停生意。
這類網暴行為,多以主觀、偏激語言攻擊當事人,有時還扒出其隱私公然在網上“晾曬”,其后果往往讓被網暴者難以承受。有的網暴受害人甚至因此離世,例如“尋親少年”劉學州。
上網發聲,表現對于公共事件的看法,原系正當權利。但任何一個發言者,都應該恪守邊界和規則,謹慎表達,進行理性互動。由關切公共話題變成參與網暴,是非理性、不明智的。無疑,網暴行為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更涉嫌違法犯罪。
同時,人們也應該對網絡暴力現象大聲說“不”。在網絡上,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如果縱容或漠視網暴行為,那么今天的網暴受害者,就可能是明天的你我。
網絡暴力現象已經引起全社會警覺,有關部門更是三令五申,加以約束。
本月初,中央網信辦更是印發《關于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網暴預警預防機制,強化網暴當事人保護,嚴防網暴信息傳播擴散,依法從嚴處置處罰。
這一要求,聚焦網暴行為的本質和危害,予以釜底抽薪、直搗黃龍式遏制,令人期待。
各地、各級相關部門嚴格落實通知精神,發力治理網絡暴力問題,改善網絡生態,責無旁貸、刻不容緩。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指出,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依法打擊網絡暴力,讓始作俑者付出代價,而不是出了事還能一笑而過,從而極力加大違法犯罪成本,這是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題中應有之義。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編輯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