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執行董事跟監事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與監事的區別是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與監事的區別如下:一、性質和組成。
2、所謂執行董事,它本身作為一個董事是參與企業的經營,執行董事也稱積極董事,指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具體崗位職務,并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
3、執行董事是公司的職員。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
5、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6、2、監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7、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8、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9、二、職能權利。
10、在經營決策權方面,董事絕對大于監事,而在監督權方面,監事對董事擁有獨立的監督權。
11、監事主要是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方面的監督,可以提出意見。
12、董事是公司的決策機關,監事是公司的監督機關。
13、董事和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
14、2、董事會負責選舉產生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且決定公司比較重大的事項;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
15、董事會和監事會都向股東會負責。
16、董事會又被視為公司的決策機構。
17、董事和監事一般由股東會任免,也有由職工代表擔任的。
18、擴展資料因董事會職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股東要求董事會承擔賠償責任的,該原因發生時并未明確歸屬某位董事職責分工的,則所有執行董事應當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19、由于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20、監事會成員一般由股東會選任,其辦法與董事相同。
21、不過,對于監事會中的職工成員,各國多規定由公司職工民主選任或者由公司的工會組織選任。
22、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執行董事??百度百科-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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