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差別化信貸政策實施,新政前后買房有什么變化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9月30日,北京出臺樓市調控新政,新政從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應比例)、加快自住型商品住宅用地供應、控地價限房價、差別化信貸等8個方面出手。
其中,頗受關注的信貸政策明確要求,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購買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對擁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無論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新政之前,北京對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統一為30%,不分普通住房還是非普通住房,此次新政實行了差別化的政策。
解讀1-首套和二套房的認定標準
在9·30新政之前,實行“認貸不認房”政策,只要借款人名下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算首套;只要借款人名下有一套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算二套;借款人名下有二套以上未結清貸款,則拒貸。而9·30新政之后,只有名下無房的借款人才算首套,只要名下有一套房,不管是否結清貸款,都算二套,即“認貸又認房”。
解讀2-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
在9·30新政之前,首套房(名下無未結清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利率執行首套房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的0.85;二套(名下有1套未結清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50%,利率執行二套房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10%。
而9·30新政之后,情況則更為復雜。對于普通自住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別為35%和50%;非普通自住房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別為40%和7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首套房仍執行30%的最低首付比例。
解讀3-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認定標準
根據9·30新政內容,總結出普通自住房需要同時滿足的3個條件:
第一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以評估報告所示容積率為準;
第二是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以房產證所示建筑面積為準;
第三是依照房產所在區域,滿足所購買房產的單價或總價(滿足其一)低于所在區域單價的最高限價或者總價的最高限價。
其中,六環外單價的最高限價是2.376萬元/平方米,總價的最高限價是280.8萬元/套;六環內五環外的單價最高限價是3.168萬元/平方米,總價最高限價是374.4萬元/平方米;五環內的單價最高限價是3.96萬元/平方米,總價最高限價是468萬元/套。
特別提示,上述3種條件有1條不滿足的即為非普通住宅;此外,公房一般為普通住宅,但是對于超過140平方米的公房,大部分銀行算普通住房,具體每個銀行有差異。
解讀4-新政執行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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