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回農村建房。在農村有宅基地的人,就是想趁著還有一些閑錢,自己蓋房子,卻忽略了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標準。直到房子蓋好,他們才注意到這個問題。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農村住房超面積怎么辦?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根據村民家庭成員和村內建設用地的使用情況確定。1-2戶總用地面積不超過95平方米,3戶及以上總用地面積不超過125平方米,原址改造總用地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根據具體地塊規劃技術要求確定。
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劃審批標準:
村莊(居民)建筑面積不超過批準建房用地面積的80%,新批準宅基地建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0平方米,原地改建建筑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建筑層數不超過3層,建筑高度不超過10.5米,屋頂坡度不超過30度。
在農村地區建設過度區怎么樣?
超出部分要繳納耕地補償費。國家規定嚴格執行宅基地面積標準,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超面積的,在辦理登記時按下列條件辦理:
1.1982年《村鎮建房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自《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未擴大的,可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登記。
2.從1982年實施《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到1987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如果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超出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后,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登記。
3.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的,按實際核定面積登記。面積超過當地標準的,可以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的備注欄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未來房屋由住戶自建時,或現有房屋被拆除、改建或重建,政府計劃依法重建時,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并按當地標準重新登記。
4.有證據證明村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其占用的面積屬于非法占用土地。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有條件返還的,村委會可以要求村民返還,或者村委會收取超出部分面積的已繳納使用費,或者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的備注欄注明超出面積標準。房屋由住戶自建或者現有房屋由政府依法拆除、改建、重建時,按照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超出部分返還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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