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房子50年產權與70年產權有什么區別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差別1:貸款條件不同
購買50年產權的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采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貸款利用為基準利率的1.1倍。
過去這曾經是50年產權房屋的一大“硬傷”。但隨著各地紛紛將第二套住宅首付比例上調為6成,正規住宅產品反而身處劣勢。
差別2: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
按公建用途規定,5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采取商用價格,且沒有天然氣入戶。很多開發商在前期開發中與政府部門“求情”,能按民用價格繳納,但畢竟名不正言不順,未來存在變數。因此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
差別3:相關稅費的差異
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繳納,增加了未來交易的難度。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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