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評論員 陳思月薪5萬試用3天被解雇,這個詭異的事情背后,究竟有沒有陷阱?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案件。2020年5月,張某入職北京某公司...
評論員 陳思
月薪5萬試用3天被解雇,這個詭異的事情背后,究竟有沒有陷阱?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案件。2020年5月,張某入職北京某公司擔任品牌總監,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月薪5萬。然而僅僅試用了3天,公司就以張某不能勝任該職位為由,向其出具解約合同。
法院基本認定了公司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是張某如果想獲得賠償金,還需要重新起訴。有律師表示,即便賠償金下來,可能也就幾萬塊。除去耗費的時間和律師費,張某在和該公司的對決中,實際上已經“輸了”。
這個案件缺乏細節報道。但這并不耽誤網友們浮想聯翩:張某不會是被套路了吧?
月薪5萬的品牌總監,公司的一二把手肯定要“過過眼”。按理說,能拿到這個薪水的人才,工作能力即便不突出,起碼也是基本過關的。但三個月的試用期,為什么僅用了三天,就讓公司判斷出這人能力不行了?
有人猜測:上家公司想辭了張某,但不想賠償,所以聯系同行公司高薪挖人,然后再以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給開掉。張某可能是中了套路。
當然這只是沒有根據的猜測,不過還是要給廣大勞動者們提個醒:世界上多的是出人意料的“騷操作”,面對高薪,擦口水的同時也別忘了擦亮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