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家長違反義務教育法處罰力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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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加大對家長違反義務教育法處罰力度的意義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2006年12月,北京市首例因“私塾教育”而引發的撫養權糾紛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落槌,在“盡快解決孩子入學問題”的前提下,侯鴻儒又回到了他和爸爸的家,繼續著他的“私塾”生活。8個月后,依舊沒能重返校園的小鴻儒,就在不久前他與母親會面中,被母親半路“劫”走,從而再次成為媒體的聚焦人物。

人大代表:建議加大義務教育法處罰力度

在年僅8歲半的侯鴻儒一次又一次被推上“私塾”事件的風口浪尖時,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這一事件背后所折射出來的更深層次的法律和社會問題進行冷靜的思考。記者日前走訪了曾就此事向北京市人大提交議案的市人大代表任強。

任強代表告訴記者,他之所以要就侯鴻儒事件提交議案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從小的方面來說,侯鴻儒的父親侯波將小鴻儒封閉在家中自行教育,完全剝奪孩子接觸社會的機會,這對侯鴻儒的成長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造成了孩子雖然在文學和英語方面有一定的特長,但數學等其他學科知識幾乎為零,根本不能實現少年兒童全面發展的要求。

“另一方面,侯鴻儒這個‘私塾少年’的出現也對我國現行的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了挑戰。”任強代表說,“兩部法中雖然對家長有讓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進行了明確,卻都缺少具有操作性和有力度的責任承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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